《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发布 12月1日起施行
来源:徐州日报
《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徐州市第十七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批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从“小切口”入手,以改善空气质量为**,以精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降低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对徐州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明确权责关系,为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美丽徐州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重在健全污染防治体制机制,构建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管理体制,明确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同时,对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扬尘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作了进一步规范。
针对我市扬尘污染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条例》分类施策,对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道路运输、场站作业、园林绿化等11种类型的扬尘污染源头防治措施进行了逐条细化和明确,突出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为更加精细有效防治扬尘污染,《条例》探索创新治尘新模式,规定由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污染源调查,对列为重点扬尘污染源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管。此外,还就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计划、设置监测点、建立跨区域治理机制等方面,制定了针对性的条款。
为便于各行业、各领域企业好执行,部门好监管,责任好落实,《条例》规定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并发布相关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标准。同时,还对日常巡查、联合执法、举报奖励和信用惩戒等作了相应规范。
《条例》还就建设和拆除工程作业、散体物料贮存和装卸、道路运输、园林绿化、裸露土地治理等扬尘污染重点领域中的违法行为设置了法律责任,并明确了执法责任主体。
传统的扬尘污染监管方式由于监测范围受限和监管手段单一,缺乏综合监测技术支撑,导致无法对扬尘污染源进行***监测,使得监管部门难以***、实时、准确地获取扬尘污染数据。传统的扬尘监测与治理闭环难,传统的监管方式在监测到扬尘污染后,往往缺乏有效的即时响应,即使发现问题,由于治理资源分配、响应速度不及时,治理行动滞后,事后缺乏***有效的数据和科学的评估手段,治理效果往往难以准确评估。在此同时,地方部门的多头管理存在信息共享困难,导致在扬尘污染监测与治理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无法有效协同,导致扬尘治理效率低下效果不佳。
为了有效监测和控制扬尘污染,克服传统的扬尘污染监管的诸多弊端,***提高监管效率,新远见扬尘在线综合监管系统应运而生。
该系统综合了视频监控单元、AI综合分析单元、扬尘监测单元、气象监测单元、扬尘在线综合模型和管理平台,依托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光谱检测等技术,实现在线监测、智能分析、综合评判、管理调度、结果考评等功能,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取证依据和决策支持。
系统优势:
1.实现多维度、多场景、多模式的监测监管模式,能够对道路、工地、堆场等多种场景***的扬尘、黑烟、渣土等多种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监测和监管;采用光谱技术、人工智能(AI)等技术有机融合,精确识别,准确率高,实现***扬尘污染的***监测和预警。
2.远程监管:同时支持手机端和PC端操作,使得监管部门能够远程控制查询现场数据,提高工作效率。预测分析:能够根据历史数据和实时数据,预测未来的扬尘污染趋势,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3.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测与治理的闭环机制:打破数据孤岛,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降低协同成本;智能调度,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扬尘污染监测与治理机制,治理效果评估机制,对治理措施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目前,该在线综合监管系统已在广东、江苏、安徽、陕西等多个省市成功应用,取得十分***的成效。新远见智能科技密切追求前沿科技赋能环保,不断深耕环保细分领域,持续为环境保护提供***的设备和***的服务,为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