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异工同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5-05-20
对特殊作业监护人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本标准未做出明确要求。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途径: (1)由企业自行组织(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或培训管理部门具体实 施); (2)委托地方有培训实力的企业集中开设培训班培训; (3)由社会上的专业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每一种培训各有优缺点。自行组织培训可以准确识别企业内部的各种风险,但培训力量不足,培训质量不高;委托外培虽然培训师资力量可以保证,但对各企业具体风险的识别不够准确,针对性不强。 一般而言,坚持“谁组织培训,谁负责考核发证”的原则。 特殊作业监护人证书有效期由企业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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