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溶剂集中回收处置,栾志强认为是发展较好且效益较好的“绿岛”模式, 近年来在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山东省都建设了一批规模较大,效益非常好的相关项目。实践表明,“绿岛”建设在污染治理中发挥了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建设和推广过程中也会带来更多的命题。这既考验着项目开发者的格局眼光,也对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项目开发者而言,庄志鹏建议,“绿岛”项目选择要进行评估和前期调研,做好必要性分析,核算清楚污染减排、总投资、运维三个重要方面。其次,要避开“杂乱无章”。他解释:“园区内企业产品、行业很杂的要慎重;园区内企业管理混乱的要慎重;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无相关手续的不能做;所在地方相关部门有无相关政策、文件的支持。”对于具体运营,庄志鹏表示,如果是投资方自己运营,重点考虑专业性能否满足要求;如果是投资方与第三方单位联合运营,要考虑好责权划分;如果第三方单独运营,要重点考虑资金保障与日常管理问题。绿岛模式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碧水蓝天。山东活性炭分散治理绿岛模式项目
戴明忠介绍,接下来,除了实施“环保贷”等绿色金融支持措施,江苏省还将探索“绿岛”项目减排指标直接应用于支持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措施,无疑将较大程度上调动地方government的积极性。“新基建的本质是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绿岛’项目共建共享治污设施,本质上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新基建’。”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朱新华建议,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标准,完善监督考核执法措施,保障项目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运行。山东活性炭分散治理绿岛模式项目绿岛模式注重提升城市的绿化水平,为居民创造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绿岛”项目与“入岛”主体,以合同约定排污情况及相关责任,双方的排污许可证、合同均作为环境执法监管的依据。戴明忠介绍,除了厘清责任、破除障碍,省生态环境厅还从政策上为各地建“绿岛”保驾护航。例如,将建成并符合条件的“绿岛”项目,纳入环保信任保护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名单;“绿岛”项目运行削减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经核定后可申请用于本地区重大项目建设。“绿岛”建设,是江苏在全国的一项重大环保创新。
汪子润介绍,“绿岛”的产生较早可追溯到广东省的“共性工厂”理念。在广东省中山市有很多涂抹涂料产业,涉及较大的VOCs排放量。为解决这一问题,2017年,中山市建设了一个家具制造的“共性工厂”,为相关中小企业提供了一个共享场所,让其“拎包入住”,集中治污。“经过建设推广,中山市的空气环境得到了较好改善。随后中山市又将‘共性工厂’的理念推动至汽车配件生产、汽车维修等典型行业,形成了良好的经验模式。”汪子润说。绿岛模式追求城市建设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按照"合理规划、进园入区、基础设施完备、产业提档升级"的总体要求,通过"抓大促小、以大带小、整合重组、腾笼换鸟"等多种方式整治,先后建设成睢宁县。丰县、邳州家具制造企业集中区6个集中喷涂中心,实现由分散经营到集中喷涂、由简单低效治理到高效收集处理,处理效率由30%提升为90%,大幅削减了VOCs排放,同时大幅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本次技术改造,主要是将1号线生产工艺由调直除锈淋涂升级为往复机无气喷涂。”据西咸环境集团总经理助理张晨晖介绍,改造前,1号线使用淋涂工艺时水性油漆用料损耗较大,烘干速度慢,生产效率不高,完成技术改造后,可喷涂构件种类由6m标准架管扩展为各类架管、网片及高度200mm以内的钢构件,扩大了喷涂种类,年产能由1万吨提升到了2万吨,成功实现产能翻倍。绿岛模式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推动了绿色产业的发展。江苏危废活性炭集中再生绿岛模式效应
绿岛模式注重城市建设和运营中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山东活性炭分散治理绿岛模式项目
“绿岛”是由government投资或government组织多元投资,配套建有可供多个市场主体共享的环保公共基础设施,实现区域内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治理、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点(片区)。这一做法作为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案例,被写入国家《“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绿岛”建设主要解决了三大难题:一是坚持“集约建设、共享治污”,降低企业治污成本;二是坚持技术更新,专业运营,引导企业不断迭代技术,建设高效的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三是坚持“集中式”管理,提高环保监督监管能力水平。山东活性炭分散治理绿岛模式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