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于2003年成为全球早采用eCTD(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的国家之一,初由CDER和CBER作为电子提交平台试点。2008年起,eCTD正式成为药申请(NDA)和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的标准格式,并在2012年通过《药申报者付费法案》(PDUFA)进一步强化其法律地位。至2017年,FDA强制要求所有药申请(NDA)、简略药申请(ANDA)及药物主文件(DMF)必须采用eCTD格式提交,标志着其从可选到强制的转型。这一进程在2018年扩展至临床试验申请(IND),终实现全类型药品注册的电子化覆盖加拿大eCTD申报软件相关技术支持。云南电子申报eCTD
ANDA一般不需要提供临床前(动物)和临床(人体)数据来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即免毒理和临床),作为替代,申请人必须合理证明其产品与原研药相比是生物等效的。 按照《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第 505(j)章要求,拟向FDA递交申请ANDA的药品需符合以下条件: 仿制药必须依照FDA《经过医疗等同性评价批准的药品》(俗称"橙皮书")上所列,由FDA选定的RLD/RS进行对照仿制; 活性成份、剂型、规格、给药途径、适应症,要与RLD相同; 仿制药必须证明与RLD在生物效果上等同,即具有生物等效性; 必须按照美国联邦管理法21 CFR遵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控制生产过程; 无论中国还是美国,要求仿制药的质量必须等同或者是高于参比制剂的,这是获批的基本要点; 注意:如果原研药未被列为RLD,申请人可以提出公民,向FDA申请。太仓药品注册eCTD医疗科技瑞士eCTD注册咨询相关技术支持。
eCTD的法规框架与技术规范:欧盟eCTD的法规层级包括指南(Guidelines)、指令(Directive)和法规(Regulation)。其中,法规(如CTR)具有直接法律效力,而指南(如ICH eCTD规范)则为技术操作提供参考。eCTD的结构需符合欧盟模块1规范(DTD 3.0+),包含行政文件(模块1)、质量数据(模块3)及临床研究报告(模块5)等内容,并通过XML文件实现数据互联。例如,CEP(欧洲药典适用性证书)的eCTD申报需单独构建信封(Envelope)和模块1,并指定标识符(UUID)以确保技术合规性。
美国药物主文件(Drug Master File, DMF)是向FDA提交的机密技术文件,用于支持药品生产、质量控制及合规性审查。以下为申报的要点和流程总结: DMF概述与类型 ?定义与作用 DMF是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详细档案,包含原料药、辅料、包装材料等的生产设施、工艺、质量控制等信息,供制剂厂商引用以支持其注册申请。其意义在于保护企业机密的同时,满足FDA对供应链透明度的要求。 ?DMF类型 ?Ⅱ类:原料药、中间体及制剂(如微生物外泌体、细胞株等生物制品均属此类)。 ?Ⅲ类:包装材料。 ?Ⅳ类:辅料、着色剂等添加剂。 ?Ⅴ类:非临床/临床数据等特殊信息(需FDA预先批准)。 注:Ⅰ型(生产设施与人员)已于2000年停用。中DMF注册申报相关技术支持。
设施费动态调整 API工厂和制剂工厂年费分别约6.8万和14.5万美元(2025财年),CMO工厂费用为制剂费的24%。国外工厂需额外支付1.5万美元跨境检查费。 ?缴费时限与惩罚 费用需在财年首日(10月1日)起20天内缴纳,逾期将列入拖欠名单并暂停ANDA受理,涉事药品视为冒牌产品。 ?豁免与特殊情形 PET药物、非商业产品及停产超一年的工厂可豁免缴费。已缴费工厂若年度内无生产活动,仍需缴纳费用。 ?行业影响与策略 费用上涨推动企业优化申报策略,例如集中ANDA提交周期、采用CMO外包降低设施费,并通过预认证(如DMF完整性评估)减少重复支出。 加拿大IND注册申报相关技术支持。浙江仿制药eCTD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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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国审评程序与eCTD递交途径的适配:欧盟药品审评程序包括集中(CP)、分散(DCP)、互认(MRP)和国家程序(NP),eCTD需适配不同程序的递交要求。例如: ?集中审评程序(CP)?:通过EMA的eSubmission Gateway提交,审评时限约240个工作日,eCTD需包含完整的模块1-5及多语言标签文件。 ?分散审评程序(DCP)?:需通过CESP(欧盟共同提交门户)递交,参考成员国(RMS)主导审评,eCTD需支持多国同步评估的模块化拆分。 ?互认程序(MRP)?:已授权成员国作为RMS,eCTD需包含基线序列(Baseline Sequence 0000)以整合历史审评数据,并通过CMDh协调分歧。云南电子申报eC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