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校服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每年按市(州)学校数5%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情况,督促不合格企业及时改正,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探索开展校服公证检验,相关经费由财政保障。(三)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按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购组织代收取校服费用。及时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校服代收费情况。代收校服费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严禁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从中谋利。实行先服务后付费制度。“双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四)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积极引导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五)建立“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校服软件定制,满足学校个性化需求,打造专属的校服管理系统,超实用!广西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管理人员可作为召集人(选用组长),召集人应具有一定的能力和能力并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召集人应对进入选用的人员进行培训,讲清楚选用的职责和任务。选用可设立组长1名,监督员2名,选用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需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向家长、社会公开。四、确定校服选用模式选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本校的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三种:一是选用按照流程自主确定企业;二是选用按照流程初选出2—3家企业,再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投票确定企业;三是选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五、展示展评具体环节不得对参加展示展评的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例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置工厂、纳税等。(一)选用自主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采购平台、网站、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2.选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 广西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快速处理校服登记事务,节省时间和精力!
各地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穿着校服的保障政策,加大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或减免校服费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益捐助校服。7.完善售后服务。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供应商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要开通校服质量投诉渠道,及时核实处理反映的问题。学校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作为后续采购依据;可积极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努力降低资源消耗。供应商要建立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8.保障公平竞争。各地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校服管理领域行政性垄断。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坚决防止、纠正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不得滥用行力,妨碍外地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自1995年以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校服工作,1999年底成立了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学装中心)。2003年研制《北京市学生装管理办法》(京教办〔2003〕19号)确定全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市教委成立由主管委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及市学装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学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市学装中心依据政策,管理协调相关工作。2014年,随着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学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学装办)设在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管理协调全市学生装工作。2015年,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市学装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标准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要求,每年下发关于加强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和促进全市中小学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确保校服品质与安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了我市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校服管理水平,强化校服品质保障。 定制校服软件,满足学校独特需求,让校服管理更具特色,更符合学校文化!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落实习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巩固专项检查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更加满意的育人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优化和改进选用采购流程,加快健全校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站位,完善工作机制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保障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切身利益、办好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办满意的教育,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校服选购,完善监管机制,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严防校服采购中的行为,促进校服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确保进校园的校服、合体、美观、舒适。 校服管理软件,有效提升校服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轻松管理校服!广东中小学校服备案系统
引导规范着装各地各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明确管理要求。广西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除财政出资购买校服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严格执行标准,保证校服品质采购单位进行校服选购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2015)、《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T)等国家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要求组织生产,严禁降低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校服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采购单位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GB/T31888-2015标准所列的全项目;在接收校服时,应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采购单位随机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优先送省级及以上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以备复查复验。广西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