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向家长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四)规范收费管理。家长购买模式原则上按代收费管理执行,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可由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校服费按代收费管理,收取的校服费使用往来票据,代收费用由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收入或截留、挪用、挤占,不得营利或收取各种形式返佣;不得委托家长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也可采取由家长自行向供货企业支付购买的方式。市场购买模式按照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服选用采购办法采购,由家长自行完成购买,并按相关约定进行费用支付。财政支付模式的地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校服采购工作。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服务保障(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对不按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并定期向所辖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明确不得向其采购校服。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 校服管理平台,整合资源,协同各方,为学校校服管理创造全新的模式!辽宁学校校服管理平台
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商提供的商品。9.强化监督处罚。各地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协调,推进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三、加强组织实施10.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将校服选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工作,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督导结果纳入市县级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11.明确职责分工。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校服选用和采购监管职责,制定中小学校服管理意见或实施细则,加强校服选用采购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供应商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校服生产、流通环节进行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及时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所属专业纤检机构。 天津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校服备案平台,简化备案流程,让学校校服备案工作快速完成,省心又省力!
从中筛选出的2—3家企业。3.选用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评比。4.选用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确定供货企业。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二)选用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制订校服采购方案、采购信息,在采购平台、网站、公告栏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2.选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从中筛选出的2—3家企业。3.选用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提交,选用制作家长投票资料。4.对制作好的投票资料给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进行投票,票数者确定为供货企业。(投票家长数应不低于同意购买校服家长总数的90%,且供货企业得票数应超过投票数一半)。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的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三)选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注意事项、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备函〔2023〕2号各设区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规范校服选用采购,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校服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管理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各相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动的监管保障工作机制,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的校服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对校服选用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每年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督促校服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中小学校等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不得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和行政垄断等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本级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意见,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制定校服选用和采购办法,明确采购流程、采购评审要素以及采购合同范本等。各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制定校服着装规范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校服德育美育作用。要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信息公开,听取专业组织和人员意见建议,提高校服选用采购的规范性、科学性、专业性,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学校校服软件研发,不断创新,为学校提供更先进的校服管理技术!
GB31701-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2015)等和地方标准,坚决杜绝劣质校服流入校园。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三、信息公开透明,规范选购行为(一)明确采购主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要起和引导作用,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制度,不管什么选用模式,均以为采购主体,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管理,以家长和学生作为校服选用的主要参与者,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搜集工作,充分体现学生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严格规范和监督校服选用过程。成立由管理人员、教师、家长或家委会、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负责评分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二)明确选用模式。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总结工作经验,创新符合本地实际的校服管理工作方法,确保校服选用和采购严格规范有序。校服选用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家长购买模式。包括校服选用自主评定确定供应商,或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也可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校服选用确定校服款式后市场自由生产和购销模式。二是市场购买模式。以市或县区为整体,实现一市(县)一款或一市(县)多款。 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助力学校实现校服信息的数字化管理!天津学校校服备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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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加强对校服选购工作的指导监督。不得滥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开展校服采购。二、规范校服采购(一)坚持“学生自愿购买”原则。鼓励并提倡中小学生统一着装上学。学校应深入论证、集体决策,并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如选用校服,须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校服征订前应发放“统一着装征求意见函”,原则上家长同意统一着装率需达到80%以上。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学生有特殊原因不愿购买校服的,可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予同意。(二)坚持“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应充分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家长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件)数,提倡一校一款。校服设计制作应遵循学生成长规律,突出学校办学特色和地方文化内涵,符合时代精神特征。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改变应通过书面方式征得80%以上学生家长同意。 辽宁学校校服管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