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七)完善验收方式。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机构及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八)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九)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建立设备清单:对学校的教育装备进行多方面梳理。湖北财务预算项目管理系统
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党有关部门,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大会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有关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采购结果导向要求,落实《中华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不断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从总体上看,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还存在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清晰、措施不细化等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依法加强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是深化采购制度、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的重要保证。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是加强采购源头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执行采购预算、发挥采购政策功能、落实公平竞争交易规则的重要抓手,在采购活动整体流程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是加强采购结果管理的重要举措。是保证采购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形成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对实现采购与预算、资产及财务等管理工作协调联动具有重要意义。海南采购项目管理决策平台在采购过程中,注重设备的性价比和实用性,避免盲目追求高级设备。
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四)增强创新能力加强科研工作。完善装备科研体系,围绕装备各个层面开展理论与实践研究,为装备发展提供创新动力。设立基础教育装备研究专项课题,推动基础教育装备领域的科学研究。开展、区域、装备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推进策略的研究。进行装备与教育教学过程深度融合的方法与策略研究。开展装备应用效果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定期发布装备发展研究报告。探索社会联动。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政策解读,结合相关热点问题,以生动的实例,引导、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更加重视装备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有益探索和成功经验,推动装备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促进产品质量、生产采购等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推动开放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企业作用,理顺行业协会与装备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创建教育装备设计研究院、装备产业园、产业基地,完善装备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建设、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体系。鼓励教育参与装备的设计开发。推动装备对外开放合作。
发现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建立采购需求管理内控制度、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和审查工作的,由财政部门采取约谈、书面关注等方式责令采购人整改,并告知其主管预算单位。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处理。第三十七条在**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方式、评审规则、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存在歧视性、限制性、不符合**采购政策等问题的,依照《中华*******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八条在**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人存在无预算或者超预算采购、超标准采购、铺张浪费、未按规定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等问题的,依照《中华*******采购法》、《中华*****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九条采购项目涉及**秘密的,按照涉密**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条因采购人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实施采购的,可以适当简化相关管理要求。第四十一条由集中采购机构**的批量集中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的需求管理,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应该从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维护保养、科学采购与更新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教育装备管理的水平。
采购需求是否符合预算、资产、财务等管理制度规定;对采购方式、评审规则、合同类型、定价方式的选择是否说明适用理由;属于按规定需要报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核准的事项,是否作出相关安排;采购实施计划是否完整。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三)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项目范围是指项目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和交付物,包括项目的需求、功能和性能等。重庆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决策平台
项目计划是项目执行的基础,能够帮助项目团队合理安排工作,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湖北财务预算项目管理系统
相关部门、、事业、科研、企业等各要素深度参与、相互促进的装备发展格局。(二)工作原则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在教育部统一部署下,各地因地制宜确定装备发展路径。发达地区,重在优化结构,实现装备与教育教学有机结合。欠发达地区,重在均衡提高配备和管理水平,并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重视支持信息化教学装备发展。育人为本、深度融合。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装备与课程建设和文化深度融合,装备与师资培养和教学实践深度融合,装备与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满足促进学展的学习需要。标准、支撑。以课程标准规定、装备标准体系和规范工作机制为,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意识和意识,坚持推进装备规划、实施、管理的制度化和化。注重工作队伍建设,发挥技术力量作用,注重基础设施、数字资源、师生应用能力协同,实现教育技术装备化发展。鼓励创新、特色发展。支持基层进行实施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创新、应用技术创新。在标准化的基础上,鼓励充分发挥装备作为课程资源的作用,实行特色化发展,实现标准化与特色化的有机统一。各方联动、协同推进。立足获得产品和服务,培育、引导、规范装备市场,充分发挥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湖北财务预算项目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