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装备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战略布局,明确“十三五”期间中小学装备发展任务,提升基础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现就新形势下加强普通中小学装备(以下简称装备)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教育教学装备是教书育人的必要条件,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展的重要载体。开放以来,装备工作为基础教育跨越式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和技术支持,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但目前还存在装备标准体系不健全,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还存在产品质量把关不严,重建设配备轻管理应用,不适应教育教学的需要,适用性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装备与教育教学及课程的深度融合,不利于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当前,我国已进入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 建立健全教学设备的管理、使用、奖罚制度,并与专管人员签定责任书。北京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对于权证手续不全、但长期占有使用并实际控制的固定资产,应当建立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对于租入固定资产,应当单独登记备查,并做好维护和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应当符合规定格式,载明固定资产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以及使用信息,并随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动态更新,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中如实反映。(六)清查盘点。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盈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制度等规定合理确定资产价值,按权限报批后登记入账。出现固定资产盘亏,应当查明原因、及时规范处理。(七)权属管理。切实做好固定资产产权管理,及时办理土地、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权属证书,资产变动应办理权证变更登记,避免权属不清。涉及产权**或不清晰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产权管理规定,厘清产权关系。三、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八)从严配置。各部门、各单位要真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基础上,合理提出配置需求,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固定资产配置能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的。山东教育装备项目管理软件定制采购项目过程中的节点事实与数据,为审计和绩效评价提供着力支撑。
一般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的,如大型装备等,要考虑兼容性要求。可以要求供应商报出后续供应的价格,以及后续采购的可替代性、相关产品和估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且供应商经验和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如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可以在评审因素中适当考虑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并合理设置分值和权重。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考虑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确使用年限。
加强指导和监管,更好地发挥各部门作用,形成有效配置资源机制。强化社会监督和用户导向,限度吸收教师、家长、学生及社会各方参与装备工作。三、主要任务(一)做好配备工作健全装备标准。充分发挥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会及其分委会等相关机构的作用,加快标准制定步伐,形成规范完整的装备标准体系。编制装备分类目录,逐步统一装备分类。编制装备名称词典,清理当前不规范的装备项目与名词,优化装备管理。鼓励各省(区、市)结合实际健全本地装备标准体系。加强设施建设。各地要用好“改薄”及其他和地方与装备相关的和项目,按照标准建设实验教学和音体美装备和场所。支持探索建设综合实验室、特色实验室、学科功能教室、教育创客空间等教育环境。鼓励对现有教室进行多功能技术改造,适应学生学习需求。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鼓励探索建设智慧校园。科学配置装备。各地要遵循装备和技术生命周期规律,实现装备的可持续发展,减少“运动式”、机械达标性配备。要按照标准配齐配足各类装备,保障教育教学及学生生活基本需要。保质保量配好图书。鼓励配备可升降、可灵活分组拼合的课桌椅。鼓励教师学生自制教具。 装备项目管理的关键要素包括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计划、项目资源、项目风险和项目团队等。
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七)完善验收方式。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机构及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八)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应当与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九)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应当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合同法》。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为区域内学校及单位解决了“一套资产重复劳动”的问题。黑龙江项目管理评估系统
教育发展对装备的要求,教育装备必须提升教育装备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北京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系统
需求复杂的采购项目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和,吸纳社会力量参与采购需求编制及论证。(四)严格依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及合同。采购文件及合同应当完整反映采购需求的有关内容。采购文件设定的评审因素应当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相关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应当包括项目的验收要求、与履约验收挂钩的支付条件及时间、争议处理规定、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采购需求、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三、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五)采购人应当依法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六)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北京基建工程项目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