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化学试剂对人体都有毒害,在使用时一定要避免大量吸入,在使用完公演试剂后,要及时洗手、洗脸、洗澡,更换工作服,对于一些吸入或食入少量即能中毒至死的化学试剂,生物试验中至死量(LD50)在50mg/kg以下的称为剧毒化学试剂,如:某些砷化物、某些汞盐,硫酸、二甲酯等等。在使用性能不清的化学试剂时,一定要了解它的LD50。对一些常用的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了解这些化学试剂中毒时的急救处理方法,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有专人保管,严格控制使用量。 任何化学试剂碰到皮肤、粘膜、眼、嘴、鼻子时都要及时清洗,特别是对皮肤、粘膜、眼、嘴、鼻子有极强腐蚀性的化学试剂(不论是液体还是固体),如:各种酸和碱、三氯化磷、氯化氧磷、溴、苯酚、天水肼等等。更要避免碰到皮肤、粘膜、眼、嘴、鼻子,在使用在使用前一定要了解接触到这些腐蚀性化学试剂的急救处理方法。如酸溅到皮肤上要用稀碱液清洗等等。在具体的实验过程中,根据滴定标准的化学试剂用量选择正确的容器。潍坊化学试剂保存
用棕色瓶盛放和安放在阴凉处 光照或受热容易变质的试剂(如浓硝酸、硝酸银、碘化钾、过氧化氢以及溴水、氯水)要存放在棕色瓶里,并放在阴凉处,防止它分解变质。 危险药品要跟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具有易发生爆、燃烧、腐蚀和放射性等危险性的物质,以及受到外界因素影响能引起灾害事故的化学药品,都属于化学危险品。 这些试剂要贮藏在专门的贮藏室里,至少要设立水泥铁板专橱。剧毒物品必须存放在保险橱中,加锁保管。取用时要有两人以上共同操作,并记录用途和用量,随用随取,严格管理。腐蚀性强的试剂要设有专门的存放橱。粉红色化学试剂订购一般将闪点在25℃以下的化学试剂列入易燃化学试剂,它们多是极易挥发的液体,遇明火即可燃烧。
化学试剂管理方法 实验室的化学药品及试剂溶液品种很多,化学药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险性,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实验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内需用的药品。化学药品要按无机物、有机物、生物培养剂分类存放,无机物按酸、碱、盐分类存放,盐类中按金属活跃性顺序分类存放,生物培养剂按培养菌群不同分类存放,其中属于危险化学药品中的剧毒物品应锁在专门的剧毒物品柜中,由专人加锁保管、实行领用经申请、审批、双人登记签字的制度。
在需要高介电常数的极性溶剂时常常使用乙腈与水形成的二元共沸混合物:含乙腈84%,沸点76℃。 乙腈是医药(维生素B1),香料的中间体,是制造均三嗪氮肥增效剂的原料。也用作酒精的变性剂。此外,还可以用于合成乙胺、乙酸等,并在织物染色、照明工业中也有许多用途。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还原剂、酸类、碱类、易(可)燃物、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用少量液体试剂时,可用胶头滴管吸取,用量较多可倾到。
固体试剂取用: 1、 粉末状或者颗粒试剂、使用药勺,用量多瓶口大的可选用大号药勺。 2、 用量小或者容器口径小的可选用小号药勺。尽量吧试剂送入容器底部,粉末状试剂容易散落或沾到容器口和容器壁上。也可将试剂倒在折成槽型纸条上,在将容器放平,槽纸沿器壁伸入底部、竖起容器轻抖纸槽。 3、块状固体使用镊子,送入容器时,需容器倾斜放置,沿器壁慢慢滑入容器底部。 4、取用过试剂的镊子或者药勺务必擦拭干净、不能一匙多用,用后也应擦拭干净不留残物。 5、 固体试剂称量,需要注意不要多取,取多的试剂,不可倒回原瓶。已经于空气接触的试剂有可能受到污染,倒回去容易污染瓶里的试剂。 6、固体试剂可以放在干净的纸或者平面器具上称量。具有腐蚀性,强氧化或者易潮解的固体试剂不能放在纸上称量,应放在玻璃容器内称量, 7、实验中若无规定剂量时,所取试剂量以能刚刚盖满试管底部为宜。 8、 有毒的试剂称取需要做好防护措施,如戴口罩、手套等。取用有毒试剂,需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或者严格按照规章取用。潍坊购买化学试剂
根据化学试剂的性质进行存储。潍坊化学试剂保存
有毒化学试剂在使用时要注意的地方,潍坊化学试剂跟大家了解一下: 首先、 有机化学试剂中有大量有毒物质。常见的有苯、四氯化碳、溴乙烷、氯仿等。特别是致物质如联苯胺、N-甲基-N-亚硝基苯胺、重氮甲烷、苯并[a]芘、硫代乙酰胺等。 第二、一般的化学试剂对人体都有毒害,在使用时一定要避免大量吸入,在使用完试剂后,要及时洗手、洗脸、洗澡,更换工作服,对于一些吸入或食入少量即能中毒至死的化学试剂,生物试验中至死量(LD50)在50mg/kg以下的称为剧毒化学试剂,如:某些砷化物、某些汞盐,硫酸、二甲酯等等。在使用性能不清的化学试剂时,一定要了解它的LD50。对一些常用的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了解这些化学试剂中毒时的急救处理方法,剧毒化学试剂一定要有专人保管,严格控制使用量。潍坊化学试剂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