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造价管理的现状,市场竞争力尚未充分发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工程量清单计价也在逐步趋于完善。从1992 年提出的“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措施,到2003 年建设部正式发布《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再到2014 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国内建筑行业逐步完成了“定额计价”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转变,实现了从“量价合一”到“量价分离”的转变,这对国内建筑行业走向国际化,与国际接轨是一个很大的促进和推动。造价的特点:个别性、差异性。包头本地造价团队
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阶段工程预算及工程结算与决算,工程审计与估价,定额编制与管理;还可从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和组织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招投标及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面面俱到发展,具备扎实的高等教育文化理论基础,适应我国和地方区域经济建设发展需要,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和土木工程技术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工程造价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获得造价工程师、咨询(投资)工程师的基本训练,具有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和全过程各阶段工程造价管理能力,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工程造价管理人才。锡林郭勒工程造价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
造价的特点:大额性,要发挥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用,其工程造价都非常昂贵,动辄数百万、数千万,特大的工程项目造价可达百亿人民币;个别性、差异性,任何一项工程都有特定的用途、功能和规模。因此,对每一项工程的结构、造型、空间分割、设备配置和内外装饰都有具体的要求,所以工程内容和实物形态都具有个别性、差异性。产品的差异性决定了工程造价的个别性差异;动态性,任何一项工程从决策到竣工交付使用,都有一个较长的建设期间,在建设期内,往往由于不可控制因素的原因,造成许多影响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层次性,工程造价的层次性取决于工程的层次性。一个建设项目往往包含多项能够单独发挥生产能力和工程效益的单项工程。一个单项工程又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兼容性,首先表现在本身具有的两种含义,其次表现在工程造价构成的范围广性和复杂性,工程造价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外,征用土地费用、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用、规划设计费用、与一定时期政策(产业和税收政策)相关的费用占有相当的份额。
目前,随着建筑行业信息化的运用逐步深入,各行业虽然已经建立了造价信息基础数据库,但要实现行业造价信息的高质量服务,仍需与国家接轨,需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行业运作模式,如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美国造价工程师协会(AACE)、英国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RICS)等运作模式,统筹建筑行业造价信息,为工程造价全过程服务提供更专业、更好的、更的指导和服务。 随着工程造价市场化和行政审批制度的推进,探索工程施工承发包计价和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摆在工程造价管理人员面前的一项艰巨任务,规范的市场化计价模式还需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承发包等多部门协同努力,才能更好地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求。以建设工程的投资者来说工程造价就是项目投资。
随着市场对工程造价市场运营的需求日益增长,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投入市场,在线上和线下推广工程造价服务。同时,在新兴的灵活就业趋势中,很多自由职业者和兼职工作人员也开始提供工程造价服务。应对新兴灵活就业趋势,随着灵活就业的趋势日益明显,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做好应对和准备。对于企业而言,应对措施可以包括:1. 提高自身的重点竞争力,吸引更多的自由职业者和兼职工作人员来加入;2. 优化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和留存率;3. 加强管理和协调能力,确保内部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之间的协作和协调。对于个人而言,应对措施可以包括:1. 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以提高职场竞争力;2. 拓宽服务领域和范围,以增加工作机会和收入来源;3. 调整工作时间和方式,以适应更加灵活的工作形式和节奏。工程预算是工程招投标报价和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包头本地造价团队
造价咨询专业强,预算快刻有市场。包头本地造价团队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标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按清单工程量结合自身管理水平进行报价,工程量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综合单价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但招标人往往在为了控制造价,通过在招标文件中增加附加条款的方式转嫁风险,一是将工程量误差的风险通过包干的形式转嫁给投标人,如土石方比例包干不调整、桩基础地质分层包干不调整等等;二是将可能变化较大的措施工程量纳入清单综合单价中,将措施调整风险转嫁给投标人,如桥梁基础钻孔桩钢护筒包含在钻孔桩综合单价中、承台钢围堰包含在承台综合单价中等等。 另外,目前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中合同条款由通用条款、条款组成,条款文本参照国家9 部委联合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该范本中明确了招投标人风险共担的原则,比如人工、材料等价格上涨的风险不能全部转嫁给投标人等,但招标人往往在合同中增设条款转嫁风险,约定价差不调整、或开工一定时间内不调整等。在项目实际履行过程中,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完全保障,工程量清单模式主导的风险共担的导向没有凸显。包头本地造价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