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三章 录用计划与招考公告第十四条 招录机关根据队伍建设需要和职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拟定录用计划。第十五条 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录用计划,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设区的市级以下机关录用计划的申报程序和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十六条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经授权组织本辖区公务员录用,其招考工作方案应当报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第十七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依据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会发布。招考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招录机关、招考职位、名额和报考资格条件;(二)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三)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五)其他须知事项。公务员考试可以不参加测检吗?公务员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天津公务员培训机构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章纪律与监督第四十六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泄露试题和其他录用秘密信息的;(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录用工作有关资料的;(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的;(四)因工作失职,导致录用工作重新进行的;(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第四十七条报考者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报考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天津公务员培训机构公务员考试行政执法类考什么?公务员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章 工资、福利与保险第八十一条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第八十二条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保险待遇。公务员因公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第八十四条 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章 纪律与监督第四十六条 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泄露试题和其他录用秘密信息的;(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录用工作有关资料的;(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的;(四)因工作失职,导致录用工作重新进行的;(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第四十七条 报考者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报考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是什么?公务员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
是否所有公务员职位都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不是。只有公务员《 招考简章》 事先公布的需要在面试阶段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阶段的专业能力测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时间、 地点、 考试内容、 分值比重及有关要求等由招录机关确定,详情可查看公务员《 招考简章》 或者招录机关发布的面试公告。为何有些公务员职位需要组织调剂?个别公务员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不到公务员《 招考简章》 中规定的面试人员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调剂公告、 职位等可以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相关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递补公务员考试照片尺寸如何修改,公务员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天津公务员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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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九章 试 用第三十九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并按照规定进行初任培训。第四十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招录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任职定级。第四十一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试用期间发现新录用公务员有不具备公务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不能胜任职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录用。新录用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取消录用。第四十二条 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取消录用的人员名单,应当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第四十三条 新录用公务员取消录用的时间,从作出取消录用决定之日起计算。取消录用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停发工资、转递档案以及转接社会保险关系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天津公务员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