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替代性岗位和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限制。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的禁止。《劳动合同法》第67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这里的“所属单位”,是指与设立劳务派遣单位的用人单位有股份关系的上级、平级、下级单位,包括该用人单位独资设立或者控股、参股的单位,以及独资设立或者控股、参股该用人单位的单位,不限于用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或下属单位。劳务派遣降低了企业的法律风险和人事管理压力,减少了因劳动争议带来的经济损失。徐州国际劳务派遣热线
2、劳务派遣单位的用人单位地位《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17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规定的比较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新吴区创新劳务派遣服务电话同时,通过批量派遣,还能享受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优势。
灵活性:劳务派遣机构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短期、中期或长期派遣服务,帮助企业迅速调整用工规模和结构。成本效益:劳务派遣公司承担了招聘、培训、管理等环节,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同时,通过批量派遣,还能享受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优势。风险规避:劳务派遣降低了企业的法律风险和人事管理压力,减少了因劳动争议带来的经济损失。二、劳务派遣的类型劳务派遣根据不同的需求和场景,可以分为多种类型:项目派遣:针对特定项目或工程,提供短期的劳动力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劳动派遣、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一种现代人力资源配置方式。在这种模式下,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然后将其派向其他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则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作为用人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种用工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是我国人才市场近年来运用的一种新型用人方式。以派遣为目的的劳动服务:劳务派遣机构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动力,以满足其用工需求。
需要注意的是,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这“三性”只需具备“一性”就可以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由于“临时性”“替代性”比较明确,而“辅助性”岗位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差别很大,在实际操作中予以明确确实有一定难度,因而,为防止滥用劳务派遣,规定对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实行比例控制。(二)关于比例控制《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4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劳务派遣机构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提供短期、中期或长期派遣服务,帮助企业迅速调整用工规模和结构。徐州一站式劳务派遣选择
而用工单位则作为劳动力的使用者,根据实际需求接收派遣劳工,并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徐州国际劳务派遣热线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徐州国际劳务派遣热线
无锡市晟惠劳务有限公司汇集了大量的优秀人才,集企业奇思,创经济奇迹,一群有梦想有朝气的团队不断在前进的道路上开创新天地,绘画新蓝图,在江苏省等地区的商务服务中始终保持良好的信誉,信奉着“争取每一个客户不容易,失去每一个用户很简单”的理念,市场是企业的方向,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在公司有效方针的领导下,全体上下,团结一致,共同进退,齐心协力把各方面工作做得更好,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公司的新高度,未来晟惠供应和您一起奔向更美好的未来,即使现在有一点小小的成绩,也不足以骄傲,过去的种种都已成为昨日我们只有总结经验,才能继续上路,让我们一起点燃新的希望,放飞新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