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观众数量比较少,舞台及附属用房的面积、规模、功能应尽可能与类似剧场保持一致,满足排练剧目直接演出的实际使用要求,条件不具备时,应首先保证舞台使用面积和功能配置。其设置可参照剧场有关的规范要求。排演厅“厕所”特指靠近排演厅演员入口处应设置厕所,空间不足时男女通用分隔断设置。这是演员表演习惯的需要。该厕所不排除公共使用。4.2.6文化教室应包括普通教室(小教室)和大教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教室宜按每40人一间设置,大教室宜按每80人一间设置,且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4m2/人;2文化教室课桌椅的布置及有关尺寸,不宜小于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有关规定;3普通教室及大教室均应设黑板、讲台,并应预留电视、投影等设备的安装条件;4大教室可根据使用要求设为阶梯地面,并应设置连排式桌椅。▲收起条文说明4.2.6本条在原《规范》“第3.3.3条”基础上作了修订。将“普通教室和大教室”标题调整为“文化教室”,指用于**文化的教室,即简化也考虑与学校教室的区别。文化馆的文化教室除作为听课或安排具有指导、实践及技能操作性质的活动外,还可根据需要作为会议、座谈、课题的研讨交流等活动使用。电竞馆太吵需要吸声改造和声学测试,哪家可以做?湖南剧场声学测试设计方案
1总则1.0.1为保证文化馆建筑设计质量,满足使用功能需求,符合安全、卫生、经济、适用、美观、绿色等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收起条文说明1.0.1随着我国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馆的职能在**文化的公益特性上有了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根据《文化馆管理办法》规定,文化馆是县和县级以上人民**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是我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为**文化提供活动场所,满足**文化专业业务工作需要;其建筑功能包括:**活动用房、业务用房和管理、辅助用房。其中,**活动用房指室内建筑用房,活动类型有:演艺活动、交流展示、辅导培训、图书阅览、非经营性游艺娱乐、非经营性数字文化服务等。业务用房包括:文艺创作、研究整理、其他专业工作用房。管理、辅助用房包括:储存仓库、建筑设备、后勤服务等用房。原文化馆中“游艺用房”和“交谊用房”等部分的娱乐功能已经由社会经营性单位替代。本次修订,在1988年制定的《文化馆建筑设计规范(试行)》JGJ/T41-87(下简称原《规范》)基础上,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较***的调整。原《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方面的规定已经涵盖在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中。湖北游泳馆声学测试及吸音改造羽毛球馆声学测试和声学改造找声华声学。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6.4.1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本规范制定了办公建筑主要房间室内允许噪声等级(表6.4.1),此标准低于日本标准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推荐值,略高于我国旅馆建筑中的办公用房的现行标准。我国《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在旅馆建筑中有如下规定(见表4):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声学研究室的推荐值见表5:日本建筑学会编制的日本室内噪声的适用等级见表6:注:选自日本《建筑设计资料集成》。(计权隔声量dB)应符合表。6.4.2本规范制定的办公建筑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标准略低于我国的住宅标准,与日本办公建筑标准相仿(见表7、表8):注:选自日本《建筑设计资料集成》。注:摘自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室外活动场地设计需突出公益性、开放性和长久性特征,并与当地文化相融合,展示区域文化,形成独特的风格和特色。室外活动场地在风格、色调、材料选择、灯光使用等方面要充分考虑其地域性、安全性、便利性;室外活动场地应与周边的自然环境、人工环境相协调,体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重的原则,展示城市和谐发展的形象。室外活动场地为了适应**文化活动,应做地面铺装、环境绿化及座椅等休息设施。3.2.4文化馆的庭院设计,应结合地形、地貌、场区布置及建筑功能分区的关系,布置室外休息活动场所、绿化及环境景观等,并宜在人流集中的路边设置宣传栏、画廊、报刊橱窗等宣传设施。▲收起条文说明3.2.4本条基本遵循原《规范》“第2.0.4条”内容,概括表述了室外空间的布局要求和设施建设要求,应《文化馆管理办法》要求,增加了“在人流集中的路边设置宣传栏、画廊、报刊橱窗等宣传设施”。3.2.5基地内应设置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库),且停车数量应符合城乡规划的规定。停车场地不得占用室外活动场地。▲收起条文说明3.2.5本条在原《规范》“第2.0.3条”的基础上,增加了“停车数量应符合城乡规划的规定”和“停车场地不得占用室外活动场地”。小剧场混响时间测试和吸音改造找声华声学。
小型馆宜合设为录音室和录像室。3录音录像室应布置在静态功能区内**为安静的部位,且不得邻近变电室、空调机房、锅炉房、厕所等易产生噪声的地方,其功能分区宜自成一区。4录音录像室的室内应进行声学设计,地面宜铺设木地板,并应采用密闭隔声门;不宜设外窗,并应设置空调设施。5演唱演奏室和表演空间与控制室之间的隔墙应设观察窗。6录音录像室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穿越。▲收起条文说明4.3.2本条在原《规范》“第3.4.5条”内容基础上作了修订。将“录音工作室”调整为“录音录像室”,一方面基于录音、录像功能配置相近,另一方面基于“录音”专业服务已经不能满足基层**文化需求。为保证录音室、录像室的录音质量,防止杂音干扰,提出录音室、录像室的控制室单独设置要求。录音室、录像室的平面设计尺寸是由使用功能决定的,房间的面积较大虽然使用灵活性好,但不经济;使用面积过小则不易保证录音效果;设计时应尽量满足本条对录音室、录像室提出的高宽长三者的比例关系要求,防止出现室内音质畸变,影响录音效果。录音录像室的其他建筑设计要求,依据录音棚和录像室的基本专业要求提出。录音室、录像室与控制室之间的隔墙设的观察窗主要用于隔声。科技馆声学测试和声学装饰哪家做?湖南剧场声学测试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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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周边通行宽度一般不小于400,检修空间可咨询设备工程师或供应商;4民用建筑中的冷热源机房可设集中控制隔间;需人值守时,应在安全位置设值班室等。、燃气锅炉或设备的运行或使用过程中,需有足够的通风量、泄压等避免火灾的措施。、立管等不宜暗装;住宅户内管道不应过长,以免接口泄漏或软管老化等隐患。建筑电气条文说明:、弱电(智能化)两部分。强电包括:电源、变电所(站)、供配电系统、配电线路布线系统、常用设备电气装置、电气照明、电气控制、防雷与接地等;弱电(智能化)包括:信息设施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公共安全系统等。信息设施系统(ITSI)包括通信接入系统、电话交换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室内移动通信覆盖系统、卫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接收系统、广播系统、会议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时钟系统及其他相关的系统。信息化应用系统(ITAS)包括工作业务应用系统、物业运营管理系统、公共服务管理系统、公众信息服务系统、智能卡应用系统、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及其他业务功能所需要的应用系统。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是对建筑设备监控系统(BAS)和公共安全系统(PSS)等实施综合管理。湖南剧场声学测试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