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条明确规定:防卫条件: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且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图:必须为保护合法权益(如人身安全、财产),而非故意挑拨或报复。必要限度:防卫行为需与侵害程度相当,明显过当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特殊防卫权对行凶、杀人等严重犯罪,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侵害人死亡,也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责(《刑法》第20条第3款)。不构成正当防卫的情形假想防卫: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如误将路人当歹徒)。事后防卫:侵害结束后报复(如歹徒逃跑后追打)。挑拨防卫:故意挑衅对方先动手再反击。刑事控告跟进服务,监督立案程序依法推进。广东刑事侦查专业
在bao li犯罪场景下,正当防卫的认定更为复杂。像面对故意伤害、杀人等犯罪,防卫人往往处于极度危险与紧张的状态。在这类案件中,湖北善诺律师事务所的刑事辩护团队会深入剖析案件细节。从案发背景而言,如果是在深夜偏僻小巷遭遇,防卫人的恐惧心理和反抗强度必然与在白天热闹街区有所不同。主观意图方面,要判断防卫人是出于单纯的自我保护,还是有借机报复等其他不当想法。行为手段和后果上,若防卫人在面对持刀时,用手中物品进行抵挡,导致不法侵害人受伤,需要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严重程度、防卫行为的必要性以及造成的损害结果是否相称等因素。若存在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或者被害人过错等情节,律师会通过收集现场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向司法机关清晰阐述,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例如,在某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当事人在遭受他人多次无故殴打后,顺手拿起身边的木棍反击,导致对方受伤。律师通过调查发现,对方先挑起事端且持续攻击,当事人的反击行为是在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下实施的,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较轻处罚。江夏区刑事争议律师服务电话刑事自诉案件代理服务,协助被害人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中的审判前会议是指在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召开的一次会议。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确保审判的公正、高效进行。审判前会议的目的是为了协调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意见,明确争议焦点,确定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解决可能存在的程序问题。在这个会议上,法庭会与检察机关、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各方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达成共识并准备好正式的审判程序。审判前会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争议焦点的确定:会议上,法庭会与双方当事人讨论案件的争议焦点,明确双方的诉讼意见和主张,以便在正式审理中能够有针对性地收集证据和进行辩论。2. 证据的审查:法庭会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信度等方面的评估。如果有证据存在问题,法庭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进一步的解释或补充材料。3. 程序问题的解决: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问题,如证据的合法性、证人的出庭等,法庭会与双方当事人一起商讨解决方案,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湖北善诺律师事务所
交通肇事行为:日常生活中,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引发严重后果,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若当事人因此面临刑事指控,我们会对事故责任认定进行仔细审查,判断交警部门的认定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证据不足或程序违法的情况。同时,积极与受害者家属沟通协商赔偿事宜,争取获得谅解,为刑事辩护创造有利条件。网络犯罪行为:在互联网时代,网络诈骗、网络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犯罪频发。以网络诈骗为例,善诺律师会从诈骗手段的定性、诈骗金额的认定、当事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等方面进行辩护。如果存在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等情形,我们会向司法机关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侵犯财产行为:抢夺、侵占等侵犯财产的行为也较为常见。刑民交叉案件财产追索,协调多程序推进资产返还。
主犯通常在犯罪中处于主要地位,起着组织、领导、策划或指挥的作用。例如,在犯罪集团中,首要分子往往是主犯,他们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一系列犯罪活动。他们决定犯罪的目标、方法和人员分工,对整个犯罪过程起着主导作用。在一些有预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者也可能被认定为主犯。他们精心设计犯罪方案,确定犯罪的时间、地点、对象和手段等,引导其他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从犯在犯罪中的地位相对较低,通常是在主犯的组织、领导或指挥下参与犯罪。他们可能是按照主犯的指示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或者在犯罪中提供一些辅助性的帮助。比如在某犯罪行为中,从犯可能负责望风、搬运赃物等,其行为对犯罪的完成起到辅助作用,但并非起决定性作用。刑事证据保全服务,协助当事人固定关键电子证据材料。武汉刑事纠纷赔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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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享有权利: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以确保鉴定结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申诉的权利:职务犯罪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重新审查;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核对笔录的权利: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对于司法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广东刑事侦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