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处理。第三十七条在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方式、评审规则、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存在歧视性、限制性、不符合采购政策等问题的,依照《中华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八条在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人存在无预算或者超预算采购、超标准采购、铺张浪费、未按规定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等问题的,依照《中华采购法》、《中华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九条采购项目涉及秘密的,按照涉密**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条因采购人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实施采购的,可以适当简化相关管理要求。第四十一条由集中采购机构**的批量集中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的需求管理,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努力提高教学设备的使用率,密切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河南财务内控项目管理云平台
做到有物必登、登记到人、一物一卡、不重不漏。对于权证手续不全、但长期占有使用并实际控制的固定资产,应当建立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对于租入固定资产,应当单独登记备查,并做好维护和管理。固定资产卡片应当符合规定格式,载明固定资产基本信息、财务信息以及使用信息,并随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动态更新,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中如实反映。(六)清查盘点。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掌握并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和使用状况,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盘盈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会计准则制度等规定合理确定资产价值,按权限报批后登记入账。出现固定资产盘亏,应当查明原因、及时规范处理。(七)权属管理。切实做好固定资产产权管理,及时办理土地、房屋、车辆等固定资产权属证书,资产变动应办理权证变更登记,避免权属不清。涉及产权**或不清晰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产权管理规定,厘清产权关系。三、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八)从严配置。各部门、各单位要真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基础上,合理提出配置需求,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固定资产配置能通过调剂、收回出租出借等方式解决的。湖南装备项目管理评估系统采购项目过程中的节点事实与数据,为审计和绩效评价提供着力支撑。
**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工作。各单位对固定资产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固定资产使用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爱护和使用好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利用。(二)健全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或分类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各单位应认真对照管理要求,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维修保管、清查盘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回收处置、绩效管理等重点环节,查漏补缺,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流程清晰、管理规范、责任可查。(三)加强内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强化固定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与**采购、财务、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二、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家底清晰(四)核算入账。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按规定设置固定资产账簿,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并定期与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核对,确保账卡相符。对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应当按规定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五)登记管理。加强固定资产卡片管理。
涉及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不得提出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第十九条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定价方式的选择应当符合法定适用情形和采购需求特点,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依法获得批准。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如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比较好的产品,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购项目,如首购订购、设计服务、和社会资本合作等,一般采用谈判(磋商)方式采购,综合考虑以单方案报价、多方案报价以及性价比要求等因素选择评审方法,并根据实现项目目标的要求,采取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等单一或者组合定价方式。第二十条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有限范围内竞争或者只能从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外。项目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项目需求分析、项目进度管理、项目成本控制、项目质量管理、项目风险管理等。
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考虑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确使用年限,要求供应商报出安装调试费用、使用期间能源管理、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成本,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第二十二条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应当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如订购、设计、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应当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划分合同履行阶段,明确分期考核要求和对应的付款进度安排。对于长期运行的项目,要充分考虑成本、收益以及可能出现的重大市场风险,在合同中约定成本补偿、风险分担等事项。合同权利义务要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有关部门依法制定了**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应当使用标准文本。属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缩短了年度预算编制以及采购计划审核审批的时间,改变以往线下为主的工作方式,实现申报审批全程在线处理。湖南中小学项目管理系统
对报废的设备要按管理权限办理报批手续。河南财务内控项目管理云平台
应当开展需求调查:(一)1000万元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采购项目;(二)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包括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等;(三)技术复杂、性较强的项目,包括需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等;(四)主管预算单位或者采购人认为需要开展需求调查的其他采购项目。编制采购需求前一年内,采购人已就相关采购标的开展过需求调查的可以不再重复开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采购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已包含本办法规定的需求调查内容的,可以不再重复调查;对在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未涉及的部分,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需求调查。第三章采购实施计划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采购实施计划,是指采购人围绕实现采购需求,对合同的订立和管理所做的安排。采购实施计划根据法律法规、采购政策和有关规定,结合采购需求的特点确定。第十三条采购实施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合同订立安排,包括采购项目预(概)算、比较高限价,开展采购活动的时间安排,采购形式和委托代理安排,采购包划分与合同分包,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方式、竞争范围和评审规则等。(二)合同管理安排。河南财务内控项目管理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