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爱嘉环境拥有国内先进的环保科技技术和国内环保科技研究团队,主营业务: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办理,应急预案办理流程,清洁生产审核,是一家销售环保设备和提供服务的民营环保科技公司,以从事排污许可证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VOCs治理工程项目工艺设计、VOCs治理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运行管理为主,并提供综合环境工程(废水、废气)治理技术服务的专业化解决方案宁波爱嘉环境-排污证机构,环评机构,应急预案机构环评是什么?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宁波爱嘉环境-一企一策机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机构,清洁生产审核机构一,环境影响评价,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二,目的,排污许可证办理机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三,识别和评估对环境造成显着影响的项目。对各种管理技术,措施进行比较。四,要进行审查,得出结论,为决策提供信息。7. 排污许可证的颁发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准。湖州工程项目排污许可申报联系电话
“这个厂在九龙江边上啊!”一个中学生看着自己的手机屏幕,兴奋地说他刚刚扫描了一个水泥厂模型上的排污许可证二维码,看到了200多公里远的这家水泥厂“原型”卫星图片。卫星图片上能清晰看到水泥厂的回转窑、生料库、熟料库,以及红色和橙色的排放口位置标识。卫星地图上方,还有这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4月22~24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的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成果展上,生态环境部推出的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运用系统成果成为大众瞩目的焦点。排污许可平台亮相首届数字中国成果展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成果展开馆当天,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就引来参观者围观。人们惊喜地发现,通过这个大数据“云平台”,可以简单、快捷地看到自己周边都有哪些企业,排放口的位置在哪里,以怎样的形式排放哪些类型的污染物,被允许排放多少,必须达到什么样的排放标准,以及采取什么样的污染防治措施等。据了解,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是以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以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相关信息资源为基础,支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现代化监管,强化企业守法和履行环境责任,提升社会公众监督水平的排污许可信息资源“云服务”管理平台。绍兴注塑厂排污许可申报6. 排污许可证的颁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
四)按规范进行台账记录,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燃料、原辅材料使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监测数据等。(五)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定期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信息,编制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及时报送有核发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公开,执行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生产信息、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按证排放情况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十三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依据排污许可证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行为进行监管执法,检查许可事项的落实情况,审核排污单位台账记录和许可证执行报告,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排污单位,要提高抽查比例;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以及环保诚信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排污单位,可减少检查频次。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监督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违反排污许可证行为的,应记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污单位的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具有核发权限的下级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规定撤销许可,并责令改正;对于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违反规定发放排污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由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撤销违规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并责令整改,对直接负责核发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五条?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信息,畅通与公众沟通的渠道,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对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同时为举报人保密。第三十六条除涉及机密或商业秘密之外,排污单位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和执法信息。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当公布排污许可的管理服务指南和相关配套文件。10. 排污许可证的颁发需要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
公司转让给另外一家公司(非并购),厂区所有生产设备不变,生产内容和排污内容不变。这种情形,新公司可以直接依原来的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进行生产经营吗?问题一:公司转让给另外一家公司(非并购),厂区所有生产设备不变,生产内容和排污内容不变。这种情形,新公司可以直接依原来的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进行生产经营吗?还是需要重新申报环评及排污许可?例如有一家企业,属于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行业,设有一条电镀生产线,设置有配套的酸洗、除油、镀镍/金/银工序,因经营问题,该企业拟将厂区全部的生产设备转让给另一家公司,新公司接收原企业的生产设备之后拟按照原来的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内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如确未涉及上述变动,可无需重新报批环评,但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三、四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问题二:建设项目内容不变。26. 排污许可已经备案归档。绍兴注塑厂排污许可申报
24. 排污许可已经备案签发。湖州工程项目排污许可申报联系电话
租赁后不改变项目规模、不改变项目生产工艺,请问是否可以沿用原企业的环评?《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生态环境部门针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项目实施、运行主体的变更不属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辖范畴。问题五:租赁他人场所经营新的产业,是否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租赁他人房屋经营新的产业应纳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函[2001]123号)中提到,建设单位不论是通过土建施工建成新的设施,还是通过租赁他人场所从事某种影响环境的经营项目,都应当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要求;环保部门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的项目,也应按照名录规定的项目类别和划分标准,判断其是否属于该名录规定的建设项目,并根据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要求该建设单位办理相应的环境保护手续。如果该项目属于“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建设项目”,按照前述《条例》和《目录》的规定,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湖州工程项目排污许可申报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