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2025-04-05
一般不属于危险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 明确规定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 (包括液态废物) ,将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一) 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不满足以上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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