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无为科技服务有限公司2025-04-0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四、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本通知条、第三条规定的政策。
十二、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执行财税[2007]92号和财税[2013]106号文件发生的应退未退的增值税余额,可按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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