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药物的疗效研究需要考虑制剂的药物释放和吸收过程,这直接影响药效。制剂的药物释放和吸收受到药物活性成分和药物制剂两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活性成分的溶解度和渗透性、制剂的溶出度或释放度等。由于体内吸收环境复杂,体外实验无法完全模拟真实体内吸收情况。因此,在要求体外溶出/释放一致的前提下,还需要进一步验证口服制剂的体内释放、吸收行为与参比制剂等效。对于口服制剂的安全性考虑,主要包括对胃肠道的局部刺激性和由于活性成分过度吸收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平台拥有旋转蒸发仪、低温搅拌仪、真空隔膜泵等仪器设备120余台。新疆基础药物制剂研究所
通常情况下,那些早期研发、生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所进行的该品种研究为,其产品质量优良,能够该品种的质量水平。因此,在该品种已上市的情况下,应当选择原始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制剂作为参比制剂。如果没有原始生产厂家所生产的制剂上市,则可以考虑选择在上市前进行了系统药学研究、药理毒理学研究和临床试验的品种作为参比制剂。但是,在无法获得原始生产厂家生产的制剂且无法判断哪个上市品种具有更好的研究基础时,可以选择多个制造商生产的同一品种进行质量比较,然后选择质量较好的产品作为对照。在选择原始生产厂家生产的制剂作为参比制剂时,也应该考虑其上市背景下可能存在的问题。新疆基础药物制剂研究所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拥有大中型仪器设备900余台(套),设备总投资近1亿元。
一些药品注册申请人在开发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时,有时会忽略自身产品的特点,无视系统、完整的质量控制研究,包括验证性工作,也不想根据自身产品的特性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标准,而是盲目照搬国家标准,导致产品质量无法得到很好的控制。他们会不加分析地减免非临床试验和临床试验工作,对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减免非临床试验和临床试验问题缺乏深入理解。因此不能够根据产品评价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验证。由于无法获得已上市产品的原料药制备工艺、制剂工艺等详细信息,研发创新药品的物质基础和产品质量难以与已上市的产品保持一致,此时缺乏对桥接已上市产品相关安全性和有效性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常常留下一定风险。
质量和稳定性研究等必须使用中试以上规模的样品进行。在已有国家标准制剂的研究中,除了遵循《化学药物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中的一般要求外,还需要注意以下方面:对于研究,需要进行前研究,即了解已上市产品的组成情况,以提供直接依据,确保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一致性。如果国家药品标准中有相关的溶出度/释放度检查方法,也应该采用对应的方法。原料药中的有机溶剂残留量应符合《化学药物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规定。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为您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立足淄博,拓展全国,形成多中心立体化星状辐射的产业布局。
对于口服固体制剂,尤其是主药属于难溶物的口服固体制剂而言,通过比较其体外溶出/释放曲线,可以判断研制产品和已上市产品体外溶出特性是否相同,从而减少生物不等效可能出现的风险。检测方法的验证方面,当研究结果发现国家药品标准中的某些检测方法不适用于研制产品时,可以采用已上市产品进行对比研究,以进一步验证是检测方法存在问题还是研制产品自身存在质量问题。此外,建立方法并进行已上市产品的质量对比有助于了解研制产品质量,从而提供注册标准的依据。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20年,被淄博市委授予“淄博城市发展合伙人”称号。新疆基础药物制剂研究所
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确保具有相应权限的用户方能对系统进行使用操作和维护。新疆基础药物制剂研究所
在开发现有的国家标准药品时,先要通过系统的质量控制研究来验证现有的国家药品标准是否适用于开发的产品。必要时,要根据开发品种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注册标准,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在有效性方面,应证明开发产品与上市产品的生物等效;同时,在安全质量指标方面,开发的产品不应低于上市产品。有必要分析/或验证开发产品与上市产品之间的药学差异是否会带来新的安全问题。等同性原则:已上市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已经得验证,其安全性、有效性与质量控制指标之间的联系也较为明晰。新疆基础药物制剂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