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照明集中电源(A型),满足了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满足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标准要求;主备电自动转换,可手动强启,为后端灯具提供应急电源;集中电源、分配电-体化设计,A型集中电源安全电压输出,符合新标准;自动对设备进行周期性充放电检测及运行状态年月检,实现无人值守;冗余化设计,性能稳定、可靠;具备开路、过载、欠压、过电流等多重保护;具备CAN、干接点、市电检测等外部通讯控制端口,实现控制器远控、FAS及市电失电联动;中文液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备电自动转换,可手动强启。管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研发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采用无极性二线制总线对灯具供电和控制,节省安装成本。采用绿色LED或是红色LED作为光源,只有SJ-BLJC-Ⅱ1OE1W/F2051型(禁止入内)用到红色LED。采用恒流源给光源供电,使灯具的表面亮度更稳定。本系列产品具有耐高温耐腐蚀的特性,可以在大多数的环境下正常使用。技术参数:工作环境:温度:0℃~55℃,相对湿度≤95%(40℃±2℃无凝露),应急输出表面亮度:50cd/m2~300cd/m2,工作电压:DC27V(总线供电),应急工作时间:≥90分钟,应急转换时间:≤5S。管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研发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之前应当时刻保持。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安装方法如下:(1)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1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应能够满足更换电池的需求。(2)安装场所应无腐蚀性气体、蒸汽、易燃物及尘土;电池应安装于通风良好的场所,严禁安放在密封环境、有可燃气管道、仓库等场所;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疏散照明。从应急照明电源的种类及转换时间的要求,不难看出应急照明持续工作时间是受到一定条件限制的。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特点如下:1.满足国家标准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标准要求;2.主备电自动转换,可手动强启,为后端灯具提供应急电源;3.集中电源、分配电-体化设计,A型集中电源安全电压输出,符合新标准;4.自动对设备进行周期性充放电检测及运行状态年月检,实现无人值守;5.冗余化设计,性能稳定、可靠;6.具备开路、过载、欠压、过电流等多重保护;7.具备了CAN、RS485、干接点、市电检测等外部通讯控制端口,实现控制器远控、FAS及市电失电联动;8.中文液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安装场所应无腐蚀性气体、蒸汽、易燃物及尘土。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根据使用场所和功能需求不同有以下几种分类:1)按额定输出电压等级分为: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输出电压均不大于DC36V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电源或蓄电池电源额定输出电压大于DC36V或AC36V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2)按适用系统类型分为: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组成集中控制型系统,并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示其工作状态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组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并控制其应急启动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非集中控制的不同点:验收测试标准不一样,系统线路不完全一样。浙江手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做到能在空载、满载10%、超载20%的条件下正常工作。管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研发
应急照明是现代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应急照明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难,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工作,对重要的生产、工作的继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都有重要的作用。通过照明应用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可以改变我国日常照明与应急照明一体化产品匮乏、不能在紧急情况下保证生产生活要求的现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就是箱体自带电源,灯具不带电源型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为分支不带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灯提供应急时供电输出,按照供电输出类型,又分为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AC220V输出)和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DC36V以下安全电压输出)。管廊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研发
上海中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位于石湖荡镇长塔路945弄18号2楼Y-1。公司业务涵盖集中应急电源,A型集中应急电源,集中控制集中电源,应急电源等,价格合理,品质有保证。公司从事电工电气多年,有着创新的设计、强大的技术,还有一批**的专业化的队伍,确保为客户提供良好的产品及服务。上海中贵电气凭借创新的产品、专业的服务、众多的成功案例积累起来的声誉和口碑,让企业发展再上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