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的电力安全监管重点任务中,国家能源局针对当前海上风电领域施工安全问题,明确提出了编写海上风电施工安全检查(督查)事项清单的要求。这一清单的编写,旨在进一步细化安全监管要求,确保海上风电建设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严格的监管和保障。
为了加强安全监管的力度和效果,国家能源局还强调与地方应急、海事、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与这些部门的紧密合作,能够进一步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海上风电施工安全的各个方面都得到有效的监管。这种跨部门的协调沟通机制,不仅有助于提高监管效率,还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在此基础上,上海、江苏、山东海事局也积极行动起来,陆续发布了海上风电通航安全管理办法。这些管理办法针对各自管辖海域内从事海上风电建设、运维的船舶、人员进行了专门管理。通过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和监管要求,进一步提高了海上风电通航安全的管理水平。这些管理办法的发布和实施,不仅有助于规范海上风电建设、运维行为,还能有效防范和减少海上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海上风电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摄像头自动转动到落水人员位置进行联动跟踪拍摄,确保短时间进行救援。四川水上风电安全系统
本项目VHF基站设备选用TSR-2000H型VHF收发信机,满足海上风电集中调度要求的数字化船岸通信设备,满足VHF信号的收发、广播和集中管理的集成化产品。
VHF基站架设高度建议不低于30米,覆盖半径约20公里。基站系统的物理设备主要由:收发信机、基站IP控制器、天馈系统以及配套的网络防雷等设备组成。
其中VHF收发信机负责信号的接收和发射,基站IP控制器负责对接收发信机的远程控制和管理。每个收发信机单独配一套天馈系统(包括室外玻璃钢天线、避雷器、馈线等)。 广西风电安全清单系统可提供标准化的接口与海事监管部门、渔政部门、应急部门、能源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AIS岸台应符合《通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性能标准》、《在VHF海上移动频率上使用时分多址的通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的技术特性》、《通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运行及性能要求、测试方法要求及测试结果》、《通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船用操作指南》等ITU-RM.1371系列国际标准(规定)的要求。
AIS基站采用TSA-1000型AIS基站采用标准2U结构机箱,可接收各种船舶AIS信号,且可以发射消息,并且可以把各种数据及故障报警自动通过网络(WLAN/4G等)发往监控平台,也可接收平台指令。可以扩展配置2台基站互为备份,自动切换主备模式,确保基站稳定运行。产品性能符合IEC62320-1和ITU.M-1371-4标准的有关规定
规划和设置警报门限参数:警报门限参数是触发警报和接触警报的标准,应根据实际需求定义,避免因设置不当引起的误报警和有警不报。根据警报门限类别,定义警报门限值,如对于AIS基站技术参数,工作状态、频率、带宽等应统一定义状态值,避免二意性;
AIS基站遥测遥控通过AIS系统管理软件可以实现对AIS基站的设置、监控和管理。通过系统控制功能,用户可以设置AIS基站功率、接收灵敏度等技术指标;同时还可以实现对系统终端的状态监控、短信通知以及链接管理; 对运维船舶和进入风电场内的外来船舶实行实时动态跟踪管理。
系统需支持菜单功能灵活配置,提供统一的角色权限控制,系统管理员可进行用户管理和权限管理,有用户操作日志和访问权限控制。系统管理功能主要包括:组织机构管理、用户管理、功能权限管理、日志管理等功能。
组织机构和用户管理根据数据责任部门组织架构现状,定义平台内用户的组织机构。系统提供组织机构信息的增加、修改、删除等功能。为用户设置用户名、密码、所属组织机构及角色。系统提供用户信息的增加、修改、删除等功能。 系统管理功能主要是软件信息系统的基础管理功能,包括系统角色管理、用户管理和系统配置。河北水上风电安全监管方案
构建海上可视化监控体系,通过全海域可视化监控时刻关注风电场内外的船舶通航情况。四川水上风电安全系统
1、构建海上风电船舶动态监管系统,建立覆盖整个风场的AIS和VHF通信系统、雷达系统,对风电场施工船舶进行统一管理和实时动态监控;对运维船舶和进入风电场内的外来船舶实行实时动态跟踪管理。建立三层防御警戒圈,根据不同情况对闯入的船舶发出提醒、告警、驱离。对船舶与风机的碰撞风险进行主动防控。
2、构建人员动态安全管理体系,通过设置门禁系统实时查看每天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情况,并通过视频监控对未戴安全帽和未穿救生衣等违规情况进行告警。海上施工人员携带个人示位标,监控中心随时可了解施工人员的位置,提高作业人员动态管理的效率。并在落水时能够自动在平台上进行告警,以便救援人员能够快速进行施救。 四川水上风电安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