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在购房过程中,业主往往处于弱势地位。一方面,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等,开发商在营销宣传上容易避重就轻,甚至出现误导欺骗的行为;此外,在合同签订时,业主可谈判的空间有限,难以与开发商就相关事项进行更加细化且平等的约定。而如果必须走上维护自己喝法权益的道路,业主还会面临举证难的问题。对此,宁波律师建议,为维护自身权益,业主有必要从购房开始就保留好相关的书面材料;如有可能,对关键的商谈事项保留必要的录音录像材料,这样发生纷争后也可以对存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同时指出,签订合同时业主应仔细明确签约对象是开发商还是中介公司,明确房产证的办理时间,房屋面积、公摊面积、层高等与宣传时是否一致,同时注意比对销售人员口头作出的一些介绍、承诺是否都明确约定在合同中。 宁波律师求推荐的,要专业的,经验丰富的。余姚经济纠纷律师网
宁波离婚律师(陈春香律师),如果子女是已满11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你可以起诉离婚,对方要求不合理。有一种情况就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也可以离婚。就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处在女性怀孕、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个月内,男方仍然可以起诉离婚,法院可以受理。比如女方有重大过错,如重婚、姘居导致怀孕,男方情感无法谅解,或女方实施家暴,男方人身受到严重威胁等情况,法院可受理。夫妻感情未破裂对于普通人在普通时期的离婚要求,法律同样做了限制,并不是一方提出离婚就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支持,除非两人对离婚问题协商一致。宁波律师咨询宁波离婚律师找哪位比较好?有推荐的吗?
家庭粗暴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父母对子女或者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暴。家暴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暴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妇女和儿童是家暴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暴的受害者。家暴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家暴”,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由此可见,只要是家庭成员采用了以上所述的手段,造成了伤害的后果,即构成家暴,这与被打多少次,打到什么程度没有直接的联系。
如何认定借款关系?
一方借钱不还,当事人起诉到法院后,一般情况下,借条就可以证明存在借款关系。
如果借款人抗辩已经还清欠款,并且提供了足以反驳的证据,法院为做出正确的判决,出借人只有借条的话就要其他证据佐证。具体而言,出借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收集证据:
(1)双方的电话录音,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并且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
(2)双方的手机短信,如短信内容里提到了还钱的事,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
(3)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
(4)找当时在场的人作证。
借钱到期不还可以要求违约金吗?
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即有权请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1)一般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或者过低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
(2)如果事先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逾期利息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同时主张两种赔偿,不过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相加不超过24%的年利率。
事先未约定违约金的,债权人不能请求违约金,但因对方借钱逾期不还可以请求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计算,也是不超过24%的年利率。 专业的宁波律师推荐。
非诉律师提供的不是法庭辩论的服务,而是客户的经营助手,这样的律师被业内习惯称为非诉律师,以示与诉讼律师的区别。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已显示非诉律师拥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他们在公司上市、企业融资、房地产业务、涉外投资、非诉催收等领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国加入WTO,非诉律师将会有更广阔的用武之地,但他们同时也遇到了越来越多的碰撞与难题。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了律师非诉业务的繁荣,在许多写字楼里,悬挂着很多很气派的律师事务所的招牌,这里的律师大多数不去法庭,而是充当客户的参谋,他们为企业或机构出具法律文件,如合同、法律意见书、参与项目审核与谈判,非诉催收等。宁波陈春香律师怎么样?慈溪债务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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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时候有举证质证的环节,那么这些证据包括哪些呢?
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比如合同、书信、文件、票据等。书证是民事诉讼中普遍并大量应用的一种证据。
2.物证是指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说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物品。
3.视听资料是指用录音、录像的方法记录下来的有关案件事实的材料。比如,用录音机录制的当事人的谈话,用摄像机拍摄的人物形象及其活动,用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视听资料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入证据领域的。
4.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对案件事实的陈述。证人所作的陈述,既可以是亲自听到、看到的,也可以是从其他人、其他地方间接得知的。
5.当事人陈述是指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关于案件事实和证明这些事实情况的陈述。由于民事纠纷是在当事人之间进行的,所以,他们非常了解争议的事实。
6.鉴定结论是指人民法院指定的专门部门对民事案件中出现的专门性问题,通过技术鉴定作出的结论。7.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现场或者不能、不便拿到人民法院的物证,就地进行分析、检验、勘查后作出的记录。 余姚经济纠纷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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