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主要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与权利的转移无关。如果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为股权变动的生效条件,按照不动产变动的规则,工商部门应当颁发相应的权利证书。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是公司而非合同当事人,如果是设权登记,则申请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当是股权转让当事人。因此,法律要求办理股东工商变更登记仅是为了强化对公司的监管,并无决定股权变动的目的。2、工商登记与股东名册的关系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名册登记为基础和根据。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确定股权的归属,工商登记的内容与股东名册的内容不一致的,股东名册的登记内容应当作为确认股权归属的根据。在股权转让合同的当事人之间、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因为股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时,当事人不得以工商登记的内容对抗公司股东名册的记载,除非有相反证据。公司债权人追索股东责任时,根据工商登记认定其为股东。3、公司是工商登记的义务人通过投资或者受让股权而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名称或者姓名应当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并进行工商登记。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工商登记的义务人。工商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双方的责任,而是公司的责任。公司是否办理工商登记。米东区专业工商设立登记服务平台。正规工商设立登记包括哪些
工商行政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应该撤消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不能以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符合有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来抗辩,因为工商登记法规没有规定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作为变更法定人法律依据,只规定以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为依据。知名律师刘志鑫认为,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也应该根据公权法定原则审查工商是否具有变更法定人的依据,对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是否有效应该采取严格的标准,而不采取依据其他材料推定有效的标准,这在商界诚信普遍不高,公司管理僵局不时发生,伪造决议变更法定人或股权的经济法律环境下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可以推动诚信、法治精神的施行,也更有利于《公司法》的实施。三、工商行政审查变更公司法定人材料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登记主管)审查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是否符合有关登记管理规定,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可见工商不仅是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数量是否符合登记管理规定负有审查义务,同时对材料中反映的和疑问负有核实的义务。一般认为,工商行政负有形式审查的义务,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有实质审查的义务。那么。代办工商设立登记信息头屯河区正规工商设立登记核名。
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不影响受让人对股权的取得。但是,股权转让双方不能依据转让合同或者股东名册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受让人不能以公司未及时履行工商登记的义务而向合同相对人或者转让人主张欺诈责任。股权转让人也不能因为公司的怠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而主张撤销其与受让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受让人负有向转让人支付价款的义务;转让人负有向公司提出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义务;公司负有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登记办理变更登记的义务。基于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有权根据《公司法》第73条的规定,要求公司进行股东名册变更。通过股东名册的变更,受让人取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如果公司拒绝或者怠于办理,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均可以公司为被告,提出诉讼,要求其办理转让手续,如果转让人不予协助的,受让人可以将转让人和公司作为共同被告。由此可见,对于公司股权的转让,除了涉及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权益变化,还将涉及该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业务,因此您需要委托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提供专业协助。而通惠管理顾问专注个人、企业服务十余年。
一)公司登记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范围?《中华人民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和行政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及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依据《工商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是公司登记。显然,本案中被告对第三人所作的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变更登记等核准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二)原告的起诉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中华人民行政诉讼法》第3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本案中,被告作出工商登记核准行为的时间是2005年9月11日,原告于2008年5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新市区代办工商设立登记核名。
《中华人民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股权转让协议未办理工商登记是否生效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就不可能进行。股东名册变更登记与工商变更登记,都是对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变更的公示。当事人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并不影响当事人之间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我国《公司法》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头屯河区正规工商设立登记服务平台。达坂城区工商设立登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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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往往要求提供债权债务清偿完毕的证明或债权债务承继的承诺。对此,1998年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或遗留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裁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因此,轻率注销所开办的企业是有可能要承担注销企业的或有债务的。4.不当使用营业执照的法律后果企业出租出借营业执照是一种违法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其依据是《中华人民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的处罚,出租、出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的;......”及《中华人民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承包、租赁经营的情况下,企业不因“承包(或租赁经营)期间一切债权债务由承包方(经营方)负责”的约定而免责。首先,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规则。正规工商设立登记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