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二章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处理(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的;(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殴打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四)通过搞利益输送或者利益交换,谋取考试资格、录用机会、经济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的;(五)购买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器材的;(六)其他扰乱公务员录用工作秩序的行为。第十三条报考者在公务员录用中有违规违纪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报考者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应当将其违规违纪行为和处理结果通报所在单位。第十四条试用期间查明报考者有本办法所列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取消录用并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任职定级后查明有本办法所列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其相应的处理。第十五条报考者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库,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信息共享等管理。距离考公考试还有60天,现在复习还来得及吗?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西青区机构考公
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十条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一)贯彻有关公务员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根据公务员法和本规定,制定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三)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四)指导和监督设区的市级以下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工作;(五)承办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公务员录用有关工作。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公务员的录用。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本辖区内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十二条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本机关及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的有关工作。第十三条公务员录用有关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可以授权或者委托考试机构以及其他专业机构承担。武清区靠谱的考公哪个好考公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看人民日报管用吗?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四章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程序第十八条报考者的违规违纪行为被当场发现的,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并收集、保存相应证据材料,如实记录违规违纪事实和现场处置情况,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签字,报送负责组织有关工作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第十九条对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报考者拟作出的处理决定以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报考者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第二十条对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书,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或者公告等方式送达。对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处理的报考者,限制报考的日期自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计算。第二十一条报考者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二条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由相关单位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办理。工作人员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不服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等。
报考者在公务员考试过程中有情节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1)抄袭他人答题信息或者协助他人抄袭答题信息的;(2)查看、偷听违规带入考场与考试有关的文字、视听资料的;(3)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4)携带具有避开或者突破考场防范安全管理措施,获取、记录、传递、接收、存储考试试题、答案等功能的程序、工具,以及专门的程序、工具(以下简称器材)的;(5)抢夺、故意损坏他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考场配发材料或者他人使用的考试机等设施设备的;(6)违反规定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考场配发材料带出考场的;(7)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考公考试个人信息填写,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二章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二)3人以上串通或者参与有组织的;(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器材的;(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考公笔试成绩在哪查?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宝坻区辅导班考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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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章纪律与监督第四十六条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涉嫌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一)泄露试题和其他录用秘密信息的;(二)利用工作便利,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录用工作有关资料的;(三)利用工作便利,协助报考者考试的;(四)因工作失职,导致录用工作重新进行的;(五)违反录用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第四十七条报考者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报考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西青区机构考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