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代理结论及评价;(七)有关责任人签字、盖章。第三十三条对外出具的代理报告,由承办的具有注册税务师资格的执业人员签字,经有关人员复核无误后,加盖税务师事务所公章,交委托人签收。委托人对代理事项不要求出具代理报告的,受托人可不出具代理报告,但作应保存完整的代理业务工作底稿。第三十四条税务代理工作报告必须资料真实可靠,分析合理有据,责任明确。第六章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第三十五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代期限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税务代理执业人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二)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三)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二)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三)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第三十八条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当前税务代理的问题及对策。永宁网络税务代理一般多少钱
注册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师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所属税务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等。税务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全国统一制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发放。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有税务师执业资格,税务机关不予注册登记:(一)不具有完全懂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者;(三)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自开除之日起未满三年者;(四)被取消注册会计师、律师、审计师资格,自被取消之日起未满三年者;(五)在职的国家公务员;(六)依照本办法规定被取消税务师资格者;(七)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具备税务代理资格的。第十四条税务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注销其税务师登记,并收回税务师执业证书:(一)在登记中弄虚作假,骗取税务师执业证书的;(二)因健康原因不能从事税务代理工作一年以上的;(三)依照本办法规定被取消税务师资格的;(四)已死亡的;(五)已不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六)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不适合从事税务代理工作的。第十五条国家对税务师执业证书实行定期验证制度,一般一年一次。第十六条税务师办理了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后。永宁网络税务代理一般多少钱中国税务代理问题与对策探求。
委托人能全方面、真实地提供税务代理工作所需要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有关的数据、财务账册及文件资料。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代理事项,税务师事务所有权拒绝接受委托;如对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能力和水平不能达到满意的程度,纳税人可以不予委托。双方在委托代理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签订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委托人及税务中所名称和住址;·委托代理项目的范围;·委托代理的方式;·委托代理的期限;·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委托代理费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2.税务代理业务的实施作为受托方,税务师事务所对于代理业务的实施应当包括委派具有胜任能力的人员、编制税务代理工作计划、审核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有关事项、编制税务代理工作底稿、制作税务代理工作报告和涉税文书等内容。税务师事务所对各项内容的实施有着严格的工作程序和制度,具体工作内容请见《税务代理业务规程》。作为委托方。
《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办税务事宜。税务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进行全方面代理、单向代理、临时代理或者常年代理。税务代理关系一经确定,税务代理人就可以在代理范围内从事代理工作。税务代理人可以接受委托,进行代理的事项有:⑴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法律手续,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应当履行的义务。《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发生转业、改组、分设、合并、联营、迁移、歇业、停业、破产以及其他需要改变税务登记的情形时,《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6条规定纳税人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⑵办理发票领购手续。因为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发票的印制和领购都由税务机关负责。税务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专门从事税务代理事务的税务师。[1]中文名税务代理人属性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单位或者个人范围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相关法律成立单位逃税罪(1)委托人授权税务代理人全权处理税收事务的,税务代理人的逃税行为应当视为委托人的逃税行为;且成立单位逃税罪,税务代理人成为单位逃税罪的直接责任人员而应受处罚。(2)委托代理人提供的各项应税事实资料无误,但税务代理人单方面逃税而事后又为委托人所追认的,委托人构成逃税罪,税务代理人构成逃税罪的共同犯罪。(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应税事实后授权税务代理人全权处理税收事宜,代理人按照虚假的事实进行税收处理,仍构成委托人逃税罪,责任由委托人自负;税务代理人明知应税事实虚假而进行税收处理的,可以成立逃税罪的共同犯罪。关于我国全球化税务代理。灵武一站式税务代理服务电话
市场经济体制下税务代理制度研究。永宁网络税务代理一般多少钱
一)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机构、业务场所;(二)税务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情况、税务师的姓名、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四)税务师事务所章程、合同、协议书;(五)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十一条经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严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第二十二条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机构需要开展税务代理业务的,必须在本机构内设置专门的税务代理部、配备五名以上经税务机关审定注册的税务师,并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方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第二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应当将其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其他税务代理机构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发现批准不当的,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查。第二十四条税务代理机构对其所属的税务师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第四章税务代理业务范围第二十五条税务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从事下列范围内的业务代理:(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永宁网络税务代理一般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