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灯是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能有效地照明和显示疏散通道,或能持续照明而不间断工作的一类灯具。用于公共场所和不能间断照明的地方。应急照明灯具由光源、光源驱动器、整流器、逆变器、电池组、标志灯壳等几部分组成。平时,36V通过光源驱动器,驱动光源正常照明,同时通过整流器对电池组进行电能补充,即使在下班后关断照明的情况下,整流器仍然工作在充电状态,以便使电池组始终处于饱满的战备状态。当遇到紧急情况,市电突然停止时,逆变器将自动启动逆变电路,把电池组的低压电能转换为高压电能,驱动光源继续照明。防爆指示灯,危险区域的明亮守护者。防水防爆指示灯费用
应急照明在商业步行街中的应用要考虑到其开放性和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商业步行街通常有众多的店铺、摊位和行人,应急照明系统的布局要覆盖整个步行街区域,包括街道、店铺门口、休闲广场等。除了常规的疏散照明灯具外,还可在一些标志性建筑或景观节点设置应急照明景观灯,在紧急情况下既能提供照明,又能起到引导和标识作用。而且,商业步行街的应急照明系统要与周边商业建筑的应急照明相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应急照明网络,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无论是步行街内的人员还是周边建筑内的人员都能在统一的应急照明引导下有序疏散,保障商业区域的整体安全。石油化工厂防爆指示灯定制防爆警示灯,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应急照明的内容与要求在《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中已提出应急照明可包括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第九章第二节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中第十章第二节“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中规定了应设的部位。这样,设计人员根据使用特点及甲方要求,在控制上采取不同的方法,使应急照明设计出现了千姿百态、百花齐放的局面。(1)疏散照明。。(2)安全出口标志灯。(3)备用照明与安全照明。
应急照明疏散照明: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的应急照明部分。通常在下列场所应设疏散照明:(1)人员众多、密集的公共建筑。如大礼堂、大会议室、剧院、电影院、文化宫、体育场馆、大型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大中型商场、大型候车厅、候机楼及大型医院等。(2)大中型旅馆、大型餐厅等建筑。(3)高层公共建筑、超高层建筑。(4)人员众多的地下建筑。如地铁车站、地下旅馆、地下商场、地下娱乐场所等及大面积无天然采光的建筑。(5)特别重要的、人员众多的大型工业厂房。采用防爆结构设计,防爆指示灯抗冲击、耐高低温,在危险区域稳定发光,清晰传递安全信号。
应急照明灯具的性能特点与普通照明灯具存在明显差异。首先是亮度要求,应急照明灯具在紧急情况下必须保证足够的亮度,以照亮疏散通道和关键区域,让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行动。一般来说,疏散通道的应急照明照度不应低于0.5勒克斯,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顶部应设置不低于1勒克斯的灯光。其次是续航能力,其蓄电池容量需根据场所的疏散时间要求进行设计,如高层建筑的疏散时间较长,应急照明灯具的蓄电池需保证至少90分钟以上的持续供电。此外,应急照明灯具还需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能在恶劣环境下正常工作,例如在高温、潮湿或有一定灰尘的环境中,其外壳和内部电路仍能保持正常运行。防爆警示灯,安全生产的无声卫士。湛江防爆指示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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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1条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第9.2.1.1条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室和避难层(间)。第9.2.1.2条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室、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第9.2.1.3条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第9.2.1.4条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第9.2.2条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地面比较低照度不应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时间的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GA54-93节录防水防爆指示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