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务与经营租赁业务比较,具有如下特征:1、具有融资、融物双重职能。融资租赁既为企业融资,又为企业购买机械设备,并将所购机械设备租给企业使用,通过分期收取的租赁款,以补偿其购买机械设备的成本、融资利息、手续费并取得一定的利润。2、承租方对设备和供货商有选择的权利。从购买设备的选择权来说,经营租赁,设备是由出租方事先购买后向承租方出租的,因此一般都是通用设备。而融资租赁所租设备是由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设备清单和选定的厂家购买,承租方参加谈判,设备按承租方所指定的地点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方,并由承租方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技术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验收,出租方凭承租方的验收合格通知书向供货方支付货款。租赁业务的风险:信用风险。呼和浩特推广租赁业务质量保证
租赁业务的风险:设备闲置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是出租者的风险。当出租人进行投资引进租赁设备时,有时并不是应承租者的需要,或虽然是应承租者需要,但这一承租者并不能租赁整个设备寿命期限,承租者并不能一次出租收回整个设备投资并获得相应利润,必须多次出租才能收回整个设备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存在投资时,市场需求预备不够,或引进设备后市场营销够等致使设备闲置,使设备投资不能及时收回,使投资回收期延长,甚至导致根本无法收回投资。长沙市场租赁业务共同合作租赁业务的风险:设备闲置风险。
融资租赁业务与经营租赁业务比较,具有如下特征:涉及三方当事人的关系,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在经营租赁中,只有出租方与承租方订立一个租赁合同,涉及出租方与承租方的两方关系。而在融资租赁中,要涉及三方关系,至少订立两个合同:一个是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订立一个租赁合同;另一个是由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一个购货合同。这两个合同是相互联系、同时订立的,在两个合同的条款中,要规定承租方负责验收设备,出租方不负所购设备质量、数量不符的责任,但出租方授权承租方负责向供货方交涉索赔。在购货合同中,则规定所购设备系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授权承租方验收设备和索赔。租赁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有义务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撤销。为了保护各方利益,承租方不能因为市场利率降低而在租期未到期前提前终止合同,也不能因为有了新型高效率设备而撤销合同;同样,出租方也不能因为市场利率提高或设备涨价而要求提高租赁款。
租赁业务的风险: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风险、机构风险等。自然灾害风险包括火灾、暴雨、水、地震等等.这些灾害一旦发生,将对出租或租方造成极大损失;机构风险指的是影响企业正常话动的机构环境,或机构有关政策的变动。如机构在资本、技术、利润以及人员转移方面的限制,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的变动。另外不上班政变、民族矛盾、战斗也构成机构风险。租赁业务的风险:加强对承租企业的经营情况及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提前预警。租赁项目运行中,出租者应指派专人对项目负责,定期(与不定期)对承租企业的管理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调查.检查设备使用情况,并写出文字报告,发现企业有影响租赁项目运行的变动情况度时汇报井采取措施。机构风险主要表现在国际融资租赁业务中,在国家业务中,主要表现为国家经济政策的改变。租赁业务的风险:金融风险。
租赁业务的风险:经营性风险。经营性风险是指在租赁业务中由于经营管理因素而造成的对当事人经济效益的影响。对出租人来讲,经营性风险主要表现为.在租赁设备投资或开展租赁业务前。没有对市场的当前与未来供需情况进行详细分析研究。对项目的可行性把握不准,贪大求多,盲目扩大投资规模和负债规模,致使预期投资回收期内收不回投资或因经营不善。造成资金不足。未能按购货条款付款,造成供贷人拒绝或推迟供货,使承租人不特如期使用设备,也无法按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从而给出租人带来风险。作为承租人的经营性风险表现为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如市场开拓与营销不利、租赁业务组织与管理不够,企业内都经营管理存在诸多问题。致使不能高技利用租进设备,导致经营效益低下,无力归还租金等。防范租赁业务风险的对策:加强市场调研和预测。包头网络租赁业务服务保障
租赁业务:用作出租的商品,从库存商品中各该品名户中转出,另外设立租赁商品明细帐记载。呼和浩特推广租赁业务质量保证
租赁业务是信托企业的一种业务服务方式。为方便人民**、机关团体的临时的、一次性的需求,信托企业设置租赁门店,对客户出租餐具、家具、相机、衣被、车辆等。出租时,按出租的品种和时间收取租赁费用。特点:经营性租赁是一个反复出租的过程,出租人与多个承租人签订出租合同,租赁物件一般是通用设备或技术含量高,更新速度快的设备。融资性租赁:当客户需更新或添置大型设备、仪器而资金不足时,由银行出资购买这些设备出租给客户,客户对此具有使用权,并按时交纳租金,银行通过租金逐步收回资金。经营性租赁:是一种短期租赁。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短期设备出租,出租人负责设备的安装、保养、维修、纳税、支付保险费和提供专门的技术服务等,租金高于融资性租赁。呼和浩特推广租赁业务质量保证
浙江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拥有浙江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02日,注册地位于杭州市青春坊31幢4单元202室,法定代表人为吴焱。经营范围包括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管理、投资、并购的咨询业务;机电设备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项目除外)浙江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外投资5家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等多项业务,主营业务涵盖融资租赁业务,金融租赁业务,租赁财产。目前我公司在职员工以90后为主,是一个有活力有能力有创新精神的团队。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融资租赁业务,金融租赁业务,租赁财产等。公司奉行顾客至上、质量为本的经营宗旨,深受客户好评。一直以来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融资租赁业务,金融租赁业务,租赁财产市场为导向,重信誉,保质量,想客户之所想,急用户之所急,全力以赴满足客户的一切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