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的教育合规与风控要注意1、给转让方(“卖方”)带来的风险:(1)违反“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学校转让协议无效的风险,已经收取的转学费必须返还。(2)涉嫌“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行为被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或查出,将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甚至被禁止从事教育行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构成犯罪的,将面临刑事处罚。2、受让方(“买方”)面临的风险:如果违反法律“不得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强制性规定,导致《学校转让协议》无效,那么受让方面临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即受让方购买的目的无法实现。从法律上来说,学校的发起人并没有改变,所以很多学校事务的处理都会面临很多障碍,处处受到约束。毕竟,赞助商的地位对私立学校来说至关重要。教育合规与风控重视的学校值得信赖。西安专注教育合规与风控服务
学校的责任有2个方面1.学校的责任主要是过错责任:从理论上讲,由于学校不是学生的监护人,当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学校受到侵害时,不能要求学校根据监护关系承担本应由监护人承担的责任;从立法层面看,根据我国《《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第7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8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一般不适用于学校责任,但不能完全排除。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应限于法律的明确列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无过错责任包括职务侵权责任、产品缺陷责任、高度危险作业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动物责任,只有中小学的行为构成上述责任时,才属于无过错责任范畴。学校作为法人机构,依法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几乎不构成上述责任。股权本质上是特定情形下的损失赔偿责任,不属于侵权责任范畴。因此,应当严格界定股权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只有当未成年学生为学校利益或共同利益受到损害,且双方均无过错时,学校才能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例如,如果学生**学校参加体育比赛或因学校的义务劳动遭受损害,学校的责任。很多时候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手册中都会提到这个。深圳民办学校教育合规与风控方案源真律师事务所的熊主任从事教育合规与风控法律服务很多年了。
民办教育的出资人、发起人在购买、学校转让项目时,不仅要看到《转让协议》的重要性,还要看到法定代表人变更的重要性。学校收购和转让要合法有效,真正实现初衷,避免出现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做无用功,增加拥堵的情况。警惕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行为。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行政部门对出售、出租办学许可证的处罚主要以行政处罚为主,很少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和追究刑事责任。但广东省***出台的《教育系统转标》明确将伪造、变造办学许可证作为“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办学许可证罪”的转标,可见**有严控伪造、变造、办学许可证买卖的倾向。这在教育合规与风控中时有发生的现象。
学校使用的产品、和服务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并通过检验,重点是食品安全和卫***生紧急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积极处理。千万不要隐瞒、的假报告或者不报就“遮遮掩掩”。教育合规与风控提到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火灾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后拒不落实整改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为防止此类犯罪,民办学校应按照消防法规维护消防安全,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采取救援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否则,如果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责任人将面临刑事责任的风险。湖南源真所在教育合规与风控领域认知度很高。
《民办教育促进法》没有规定举办者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民办学校的行为的责任归属。但根据《民法通则》第75条规定:“创始人为设立法人而进行的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人不成立的,法律后果由创始人承担;有两个以上创始人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第三人有权选择要求法人或者创始人承担因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75条也对此做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条规定:“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设立公司,合同相对人请求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确认前款规定的合同,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上述法律和司法解释,不难看出,如果民办学校成立,其责任将归属于民办学校。如果私立学校未能成立,其责任属于主办者。但第三人有权选择举办者或民办学校作为责任主体。对于这点有不懂的,可以找专业的教育合规与风控律所进行咨询。教育合规与风控是办学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北京怎样做教育合规与风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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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合规与风控不合理中民办学校监事会制度不健全,学校没有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职责不明确,或者学校受独任监督,成为董事会的附属机构。**监管力度不够,教育行政部门难以通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覆盖民办学校的外部审计。老师、学生、家长、社会监督更弱。家长对民办学校的监督主要是通过“用脚投票”,实际上主要是对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督,但对其物业、治理结构的内部运行模式知之甚少。由于信息不足,实际上家长和学生对学校的监督非常有限。如果民办学校的公司治理机制失效,会导致学校运营的无序,增加财务、法律风险的概率,也增加了举办者的法律风险。西安专注教育合规与风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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