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税务代理业起源于十九世纪,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壮大,它与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行业一样,覆盖整个德国。与西方其他国家相比,德国的税务代理制度有不少特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税务代理的法律体系完备德国高度重视税务代理制度的立法,以完善、科学的法律来规范和调节税务代理。早在1960年,国家便颁布了《税务顾问法》(也译为《税务咨询代理法》)将税务师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固定起来,并对税务师制度进行了严密的规范。其内容主要包括税务师的使命、业务范围、资格考试、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等等,使税务师执业有了可靠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二、有统一而使全的行业管理组织为统一实施《税务顾问法》,加强...
委托人能全方面、真实地提供税务代理工作所需要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有关的数据、财务账册及文件资料。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代理事项,税务师事务所有权拒绝接受委托;如对税务师事务所的执业能力和水平不能达到满意的程度,纳税人可以不予委托。双方在委托代理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签订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委托人及税务中所名称和住址;·委托代理项目的范围;·委托代理的方式;·委托代理的期限;·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委托代理费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其他需要载明...
而且《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出具、使用、取得发票。所以纳税人需要委托税务代理人办理此事项。⑶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扣缴税款报告。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也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有关申报方式,《税收征收管理法》第26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
税务代理人介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之间,既要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因此,税务代理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服务为宗旨,正确处理征纳矛盾,协调征纳关系。在税务代理过程中,既要对被代理人负责,又要对国家负责,代理行为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符合被代理人的意愿,而不能偏向任何一方。适用范围税务代理的范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允许税务代理人从事的业务内容。尽管世界各国所规定的业务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大致一样的,即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委托的各项涉税事宜。《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规定,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二)委托代理项目和范围;(三)委托代理的方式;(四)委托代理的期限;(五)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六)委托代理费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七)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第九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象征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第十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中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执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直接接受委托。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第十一条税务事师务所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第十二条税务代理...
依法代理是税务代理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2.自愿有偿原则税务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税务代理关系的产生必须以委托与受托双方自愿为前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委托和不委托的选择权,也有选择委托人的自主的权力。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没有自愿委托他人代理税务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强令代理。代理人作为受托方,也有选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可见,税务代理当事人双方之间是一种双向选择形成的合同关系,理应遵守合同中的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等原则。税务代理不仅一种社会中介服务,而且是一种专业知识服务,因而税务代理人在执行税务代理业务时也应得到相应的报酬,这种报酬应依照国家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确定。3...
还应当依照规定向受委托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以及赔偿金。受委托方的相关法律责任,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且还给被代理人带来损害的应当及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税务代理如果因为工作的失误或者没有按时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未能履行税务代理职责,给委托方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这些都应当由受委托方来负责。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进行代理活动的,以及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的话,并没有表示反对的话,由被代理人以及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根据相关的固定,注册税务师以及被代理人如果存在相互勾结、偷税抗税、共同违法,应当根据共同违法论处,双方都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涉及刑事犯罪的话,还要移送相关的司法部...
二)委托代理项目和范围;(三)委托代理的方式;(四)委托代理的期限;(五)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六)委托代理费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七)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第九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象征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第十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中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执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直接接受委托。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第十一条税务事师务所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第十二条税务代理...
第三十八条税务代理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九条税务代理人在办理代理业务时,必须向有关的税务工作人员出示税务师执业证书,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并在税务文书上署名盖章第四十条税务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第四十一条税务代理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第四十二条税务代理人应当建立税务代理档案,如实记载各项代理业务的始末和保存计税资料及涉税文书。税务代理档案至少保存五年。第七章代理责任第四十三条税务师...
本文“注册税务师2017《税务代理实务》模拟试题及答案”由出国留学网税务师栏目精心整理提供,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综合题1.陈某为美籍华人,从2005年开始担任中国境内某市某外国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2009年取得以下收入,试简述相关税法规定,并计算其各笔收入的应纳个人所得税。(1)陈某每月从境内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取得收入50000元,从境外总机构取得收入100000元,;2009年陈某只有在1月、12月分别回国述职15天,其他月份均在中国境内工作。(2)转让在中国境内的购入的门面房一间,原价160000元,转让价200000元(只考虑营业税);(3)1月份购入某种有价证券4000份,每...
3)依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代扣(收)税务登记,领取代扣(收)税款证书。例如,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受托发放贷办货款收取利息的金融机构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对于个体运输业户及社会零散车辆应纳的税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是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都应到税务机关办理代扣代缴税务登记。代理扣缴义务人申报办理代扣代收税务登记时,首先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申请税务登记报告书》,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如实填写《代扣(缴)税务登记表》,并领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登证件。(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持所在地...
第三十八条税务代理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九条税务代理人在办理代理业务时,必须向有关的税务工作人员出示税务师执业证书,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并在税务文书上署名盖章第四十条税务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第四十一条税务代理人在从事代理业务期间和停止代理业务以后,都不得泄漏因代理业务而得知的秘密。第四十二条税务代理人应当建立税务代理档案,如实记载各项代理业务的始末和保存计税资料及涉税文书。税务代理档案至少保存五年。第七章代理责任第四十三条税务师...
一)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机构、业务场所;(二)税务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三)税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情况、税务师的姓名、简历及有关证明文件;(四)税务师事务所章程、合同、协议书;(五)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二十一条经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严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单独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第二十二条经国家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咨询机构需要开展税务代理业务的,必须在本机构内设置专门的税务代理部、配备五名以上经税务机关审定注册的税务师,并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方能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第二十...
其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和由中国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工资薪金,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其在临时离境的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只有就中国境内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部分申报纳税。1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0-4800)×45%-15375]×(1-100000/150000×15/31)=(元)12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0-4800)×45%-15375]×(1-100000/150000×15/31)=(元)其他月份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0-4800)×...
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纳税事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编辑]税务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代理责任在中介机构的税务代理活动中,注册税务师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自愿选择为前提,遵守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公正执行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1、税务代理人的权利。(1)注册税务师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业务代理范围,代理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的税务事宜。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进行全方面代理、单项代理或常年代理临时代理。(2)...
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在税务代理过程中,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向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和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一)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明确的;(二)委托人授意代理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以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三)委托人自行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第二十三条代理项目实施中的责任,应根据协议的约定确定。凡是由于委托方未及时提供真实的、完整的、合法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及有关纳税资料造成代理工作失误的,由委托方承担责任;执业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代理或末按协议约定进行代理,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由...
主要特点税务代理作为民事代理中的一种委托代理,主要特点表现如如下几个方面:1.公正性。税务代理机构不是税务行政机关,而是征纳双方的中介结构,因而只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客观地评价代理人的经济行为;同时代理人必须在法律范围内为被代理人办理税收事宜,单独、公正地执行业务。既维护国家利益,又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2.自愿性。税务代理的选择一般由单向选择和双向选择,无论哪种选择都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税务代理人实施税务代理行为,应当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愿委托和资源选择为前提。3.有偿性。税务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机构,他不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机构,因此,同其他企事业单位一样要自负盈...
税务代理人介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之间,既要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因此,税务代理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服务为宗旨,正确处理征纳矛盾,协调征纳关系。在税务代理过程中,既要对被代理人负责,又要对国家负责,代理行为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又要符合被代理人的意愿,而不能偏向任何一方。适用范围税务代理的范围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允许税务代理人从事的业务内容。尽管世界各国所规定的业务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大致一样的,即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主要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委托的各项涉税事宜。《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规定,代理人可以接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1]117号2001年10月8日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务象征机构的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和《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并将执行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总局。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首章总则首条为规范税务代理执业行为,保证税务代理执业质量,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务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编辑]税务代理的一般程序税务代理的一般程序按其性质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代理完成阶段。准备阶段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代理机构提出税务代理时,税务代理机构要对要求代理方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接受该项代理业务。双方在充分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代理内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税务代理机构在受理某项代理业务后,应确定税务代理风险,编制税务代理计划、安排实施代理工作。实施阶段是税务代理全过程的中心环节,其工作是按照代理计划,根据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的代理事项、权限、期限开展工作。代理完成阶段是实质性的代理业务结束,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是整理...
对于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来说,记账报税经常是让企业经营者颇为头疼的一个问题。因而,很多中小企业都将财税工作委托给代理记账公司来完成。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将“税务代理”与“代理记账”混为一谈。实际上,二者存在着明显的区别。接下来,我们我们将对此进行简要介绍。1、什么是税务代理?税务代理的好处有哪些?所谓税务代理,其是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主要业务为:为纳税人代办纳税申报;申办、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减免税;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等。而代理记账则是指企业将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工作委托给专业的代理记账公司来完成,本企业...
税务机关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委托其代理的除外。第五章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和终止第二十八条税务师承办代理业务,由其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协议书应当载明代理人、被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以及其他应明确的内容,并由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和被代理人签名盖章。第二十九条税务代理人应按委托协议书约定的代理内容和代理权限、期限进行税务代理。超出协议书约定范围的业务需代理时,必须先修订协议书。第三十条税务代理期限届满,委托协议书届时失效,税务代理关系自然终止。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代理人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税...
除由县及县以上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并追究相应的责任外,省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将注销其资格,收回中国税务师执业证书》,禁止其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税务师事务所及税务代理部违反税收法律和有关行政规章进行代理活动的,由县及县以上税务机关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或由省税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给予停业整顿、责令解散等处理;(4)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活动,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5)税务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纳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首章总则首条为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发挥税务代理人在税收活动中的作用,保证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本办法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第三条税务代理人是指具有丰富的税收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会计专业理论知识以及法律基础知识,经国家税务总局及其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及其工作机构。第四条从事税务代理的专门人员称为税务师,其工作机构是按本办法规定设立的承办税...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吊销其税务师执业证书,禁止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第四十六条税务师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第四十七条税务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以上国家税务局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停业整顿、责令解散等处分。第四十八条税务师、税务代理机构从事地方税代理业务时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以上地方税务局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或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处理。第四十九条税务机关对税务师和税务代理机构进行惩戒处分时,应当制作文书、通知当事人,并予以公布。第八章附则第五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应当设...
第十条取得执业会计师、审计师、律师资格者以及连续从事税收业务工作十五年以上者,可不参加全国统一的税务师资格考试,其代理资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考核认定。第十一条参加税务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和经考核认定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发税务师资格证书。第十二条取得税务师师资格证书者,要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税务师执业申请表,经审核同意后,给予注册登记,发给税务师执业证书。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者,应当参加全国统一举办的税务师执业培训。注册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税务师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居民身份证号码、所属税务代理机构的名称、...
税务代理是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涉税事宜。可以办理税务代理业务的是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它是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批成立,具有涉税服务与涉税鉴证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机构。税务师事务所的注册税务师是经国家统一考试确认的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了解经济法律法规,掌握财务会计知识,熟悉税收政策的特长,帮助纳税人提高办税质量,降低税收成本。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包括:1.代办税务登记、变更、注销手续;2.代办除增值税特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手续。为小企...
税务代理必须遵守以下三项基本原则:1.依法代理原则法律、法规是任何活动都要遵守的行为准则,开展税务代理首先必须维护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尊严,在税务代理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全方面履行职责,不能超越代理范围和代理权限。只有这样才能既保证国家的税收利益,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其代理成果被税务机关所认可。因此,依法代理是税务代理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2.自愿有偿原则税务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税务代理关系的产生必须以委托与受托双方自愿为前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委托和不委托的选择权,也有选择委托人的自主的权利。如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没有自愿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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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代理事项应编制不同的工作底稿。第二十七条税务代理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包括:(一)委托人名称;(二)委托业务项目名称;(三)委托业务项目时间或期限;(四)委托业务实施过程记录;(五)委托业务结论或结果;(六)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七)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八)其他说明事项。第二十八条税务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工作底稿逐级复核制度,有关人员在编制和复核工作底稿时,必须按要求签署姓名和日期。第二十九条税务事务所要指定专人负责税务代理工作底稿的编目、存档和保管工作,确保工作底稿的安全。第五章税务代理工作报告第三十条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在委托事项实施完毕后,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经过核实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