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作为2035年远景目标之一。然而,严峻的水资源形势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瓶颈制约。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节水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制订节水措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制度。但由于层面尚缺乏统一的要求,节水措施方案制定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需进一步规范,分析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的现状、问题,提出完善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编制的政策建议,对健全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完善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水资源短缺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突出因素。蒙自企业节水
全市实行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总量控制包括规划期用水总量控制和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省规定的用水定额,制定工业产品、农作物灌溉和生活用水等用水定额,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用水的,应当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相关行业用水定额、用水单位近三年取用水量和水资源费缴纳情况、下一年度用水计划申请、水平衡测试结果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核定用水计划。蒙自企业节水卫生间也是家庭节水的重要区域。现代设计的节水马桶、花洒和節水洗手盆可以大幅减少水资源的消耗。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水单位,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指定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应当安装计量装置,实行计量收费制度,严禁用水“包费制”。要加强城(镇)公共用水节约用水管理,防止用水浪费。新建公共建筑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安装再生水回用设施。使用公共供水或自建水源的建筑施工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安装计量装置,并有专人负责用水量统计,防止施工现场发生用水浪费现象。
把城市节水放在城市发展和水务相关工作的优先位置,提升城市用水效率。提升城市节水工作的系统性,强化用水总量、用水定额、用水效率控制,落实节水减排、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构建自然健康水循环系统。根据我区水资源禀赋和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分区分类开展城市节水工作,实施差别化节水措施。以黄河流域为重点,深入推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作。 落实城市节水工作主体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培养人民节水意识,让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灌区管理单位应制定节约用水灌溉制度,推广节约用水灌溉技术,按节约用水灌溉制度适时供水。
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制度。非居民生活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记录用水情况,建立用水台账,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用水报表、资料。公共供水单位应当每日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用水单位和个人的用水数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核定的用水计划,定期对用水单位进行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供水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用水计划,将下达的用水计划逐级分解落实到用水单位和部门,每季度定期将计划分解和月度实耗情况及超计划累进加价情况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完善节水审批和监管体系,健全项目节水管理机制。蒙自企业节水
建设项目年取水量达到或者超过10万立方米的,应当编制节水评估报告,投资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审核!蒙自企业节水
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企业。通过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可以有力地推动城市节水工作。例如:河北省相关人员明确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目标,即到“十五”末,大部分设区市要达到《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要求,建设成为节水型城市。为此,要在相关人员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尽快制定“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要按照《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要求,对节水型城市 29 项考核指标和节水型企业(单位)24项考核内容,逐项分解落实,认真组织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城市的创建活动,提高城市节水的整体水平。蒙自企业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