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缺少监测数据的水功能区,应进行补充监测;确实无法按规程规定的频次要求开展评价工作的,应在现有资料及补充监测的基础上,采用均值法进行水功能区的达标评价。水功能区水质代理值确定方法,按照以下几种情况确定:具有一个代理断面的水功能区,以该断面的水质监测数据作为该水功能区的水质评价代理值。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断面的水功能区,采用各代理断面水质评价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水功能区水质评价代理值。缓冲区有多个水质监测代理断面时,采用该区省界控制断面监测数据作为水质评价代理值。饮用水源区采用水质差的断面监测数据作为该功能区的水质评价代理值。对于左右岸水功能区不同、而有全断面监测资料时,分别以左、右测点监测结果代理不同水功能区水质,分别进行统计。排污控制区达标情况根据下游相邻水功能区达标情况确定。水资源的论证是一个复杂且关键的问题。昭通环保水资源论证
水资源开发利用资料。收集规划所在区域的水源工程、供水工程和用水系统等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名称、位置、规模、工程特征、历年实际的蓄水量、供水量和用水量等。要按照工程类型(蓄水、引调水、提水等),供用水对象(分城镇生活、农村生活、工业、农业、生态环境等),现状主要用水户等分门别类收集供水与用水资料。如有已批和在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要了解项目的规划用水对象和用水量。对于以地下水为主要供水水源的区域,要收集地下水开采情况,地下水位多年平均降深,地下水超采范围及下降漏斗等情况。同时了解和收集现状水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信息。昭通环保水资源论证建设项目可能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从而论证建设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可根据地区的不同地形调整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的内容。平原区应分别进行补给量、排泄量和可开采量的计算,并应进行总补给量与总排泄量的平衡分析。地下水可开采量是指在经济合理、技术可能且不发生因地采地下水而造成水位持续下降、水质恶化、海水入侵、地面沉降等水环境问题和不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允许从含水层中取出的大水量,地下水可开采量应小于相应范围内地下水总补给量。平原区深层承压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般很差,不具有持续开发利用意义。需要开发利用深层地下水的地区,应查明开采含水层的岩性、厚度、层位、单位出水量等水文地质特征,确定出限定水头下降值条件下的允许开采量。山丘区地下水资源数量评价可只进行排泄量计算。山丘区地下水排泄量包括河川基流量、山前泉水出流量、山前侧向流出量、河床潜流量、潜水蒸发量和地下水实际开采净消耗量,各项排泄量之和为总排泄量,即为地下水资源量。
水资源论证是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前置决策关口,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保障经济社会合理的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服务对象和作用上看,规划水资源论证服务于规划的审批和实施,从水资源条件、水资源承载能力出发,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利用关系,保障规划的用水需求,达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目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则是针对具体的建设项目论证其取退水的合理性及影响,为项目的取水许可审批提供依据。化解经济社会发展各部门以及不同区域间的用水矛盾。促进水资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随着大规模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水资源需求不断增加,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区域性水资源问题进—步凸现。一方面,有关部门在制定重大经济决策或重大项目规划布局时缺乏从宏观层面上考虑水资源条件的制约作用,从而造成诸多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问题。例如,新疆塔里木河流域,曾经分布着世界上面积大的胡杨林,但水资源开发利用远远超过了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上游的过度引水使得下游生态环境急剧恶化,造成胡杨林大面积枯萎死亡。另一方面,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实施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从—些河流水电梯级开发造成河段明显减水和脱流的情况看,尽管单个项目水资源论证均提出了生态流量保障要求,但是河流生态完整性仍然遭到了严重破坏;有些建设项目的取水、退水,单个来看是合理的,从区域或流域角度来看,多个建设项目消耗的水资源量和由此产生的入河污染物量,其叠加影响却是不可接受的;特别是很多建设项目由于已经列入规划,很难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阶段因为叠加影响而否决单个项目。因此,迫切需要开展规划层面的水资源论证。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是整个社会可持续发展基本的条件之一。取水水资源论证哪家好
在大量的工业和市民用水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各国有关部门不得不思考如何合理利用和保护这一稀缺资源。昭通环保水资源论证
水资源论证作为有关部门对水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制度之一,是改变过去「以需定供」的用水方式,向「以供定需」的用水方式转变的一项重要手段。水利部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2年3月颁布第15号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纳入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标志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正式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主要是从微观层面上对建设项目取水、用水、退水等环节进行科学分析和论证,为科学审批建设项目的取用水做好技术支撑,保证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需求,是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有效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方方面面实施,在水资源合理配置与优化,控制不合理用水需求,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加强水资源的保护,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昭通环保水资源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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