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1排烟管道的安装试验应符合本规范第5章的有关规定。12.2.2排烟管道的隔热层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0mm的不燃绝热材料。12.2.3砖、混凝土风道的制作应保证管道的气密性,灰缝应饱满,内表面水泥砂浆面层应平整。12.2.4送风口、排烟口的固定应可靠,表面应平整、无变形、调节灵活。排烟口距可燃物或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1.5m。排烟口安装时不应影响防倒灌设施正常发挥作用。排烟口应安装板式排烟口,不应漏风。12.2.5排烟风机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排烟风机设在混凝土或钢架基础上时可不设减振装置;若需设置减振装置,则不应使用橡胶减振装置。2排烟风机宜安装在该系统比较高排烟口之上,并宜安在机房内,机房与相邻部位隔墙应符合防火要求。无尘室为半导体行业提供了可靠的工作环境,推动了计算机、通信、物联网等领域的飞速发展。洁净室无尘室检测流程
4.3.3洁净室(区)内应少分隔,但下列情况应予分隔:1按火灾危险性分类,甲、乙类的房间与相邻的生产区段或房间之间,或有防火分隔要求时,应设隔墙;2在电子产品生产过程中,经常不同时使用的两个生产区段或房间之间;3生产过程中排放影响产品质量的有害气体或化学污染物的工序、设备,宜分隔设读个房间。4.3.4洁净厂房的布置应综合协调生产操作、设备安装和维修、公用动力管线、气流流型以及净化空调系统等各类技术设施的的需要。实验室无尘室检测报告无尘室是现代科技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为各个领域的创新和进步提供了稳固的基础。
11.3.6安装空调设备四周的设备层地面应作防水处理,并应平整、无麻面、不起尘。该处地面应设挡水线,不应设排水沟。挡水线范围之内设地漏,地漏水封高度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当无明确要求时,不应小于70mm。冷凝水出水管应有阀门,无冷凝水排出季节阀门应关闭,并应有提示标志。11.3.7当空调设备内表冷器设在负压段时,地面应设不小于冷凝水出水水封段高度的水泥底座,底座高度不宜低于200mm。11.3.8空调设备内加湿器的安装应设**支吊架,不得在空调机组壁板上开设固定支架用的安装孔。加湿器喷管与机组壁板间应做好绝热、密封处理。
无尘车间工程是指按照客户的要求,提供对微粒、有害空气、细菌等污染物的有效控制,温度、湿度、噪声、照度、洁净度、室内压差、气流速度与气流分布、振动、静电等各项指标均满足安全生产需求的洁净受控空间。无尘车间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产品生产(如硅芯片等)和服务提供所需环境的洁净程度,以及温湿度、微震动、噪声、照度等各项指标,使相关产品和服务能够在一个满足要求的、受控的、良好的环境空间中进行生产和操作,从而达到提高产品生产的良品率,改善和提升相关服务质量的目标。由HEPA或ULPA与风机组合在一起,构成自身可提供动力的末端空气净化的装置。
10.1.1洁净厂房内应根据生产的需求使用各种不同类型的特种气体、常用气体、干燥压缩空气,其气体品质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10.1.2常用气体的供气方式和供气系统,应根据气体用量、气体品质和当地的供气状况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10.1.3洁净厂房常用气体、特种气体的制备、储存、分配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氢气站设计规范》GB50177和《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等的有关规定。10.1.4洁净厂房内的气体管道的干管,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当与水、电管线共架时,比空气重的气体管道宜设在水、电管线下部,比空气轻的气体管道宜设在水、电管线上部。洁净空间单位体积空气中,以大于或等于被考虑粒径的粒子浓度限值进行划分的等级标准。上海温湿度无尘室检测频率
指洁净室内离地面高度0.8~15m(除工艺特殊要求外)的区域。洁净室无尘室检测流程
12.4.2消防应急照明灯(以下简称照明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照明灯安装在墙上时,照明灯光线不应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2照明灯不得安装在地面上,或1m~2.2m之间的侧面墙上。照明灯宜采用嵌入式安装并与安装面平齐,四周应密封。3疏散走道上安装的照明灯应均匀布置,并保证其地面平均照度不低于5lx。12.4.3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牌(以下简称标志牌)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标志牌安装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时,其箭头应指向**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2标志牌安装在墙上时,其下边缘距地面距离不应大于1m;安装在地面上时,应采用粘贴、镶嵌式工艺安装,其安装后应平整、牢固。洁净室无尘室检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