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废水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回收处理。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需要做环评项目变更。如果需要,需要向哪个部门申请,递交什么材料,多长时间能完成变更?答复:经了解,该企业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属于纺织业,主要对斜纹布、薄棉布和绒布等进行加工(包括喷涂、转印等)。项目旧厂区环保手续并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拟在同一园区租用相邻楼栋厂房设立新厂区,在环保设施方面与老厂区基本不存在依托关系。建议对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及其修改单,按新建项目办理相关环评手续,不涉及环评项目变更。受理材料、受理时间等按照地方要求执行,具体可咨询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废水排放口位置与环评不一致,是否属于重大变更?某港区集装箱码头,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集装箱冲洗水等,水量约72m3/d,单独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入近岸海域。现排污口位置与环评批复排污口位置不一致。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的港口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废水排放口不在港口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规定的范围内。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指南。深圳环评环保竣工验收价格咨询
是否需要重新办理环评?某公司主要生产纸浆模塑生产线设备,生产工艺流程为:铝材钢材开料—机加工—焊接—关键件喷漆—组装—调试—出货。生产线在做好后会在厂内组装起来,进行空载运行调试,确定部件结合、电力供应和电机运作等无误后,分拆运往客户厂区进行组装负载测试,即生产线会投入纸浆原料,再生产出纸杯、纸碟、杯托等产品,公司工程师则全程出差跟进该测试过程。现负载测试须在该公司厂区内完成,调试后会有部分纸浆原料附着在产品线上,需清洗后方可出货。因而产生清洗废水,但水量不多,因为该公司一年只能生产十余条该类机组线产品,而工业园区有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可接收该类废水。就以上情况想咨询合适的解决方案。答复:经了解,该设备生产项目已经竣工环保验收,现空载测试拟改为负载测试,新增清洗废水约7~10吨/年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新增少量固体废物,建议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便于日常监管,并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有关内容。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04.已取得排污许可,新增生产工艺...环评手续怎么办某公司由于前期已申请项目环评,取得排污许可证。现在由于新增生产工艺,在同一园区租用相邻楼栋厂房,购买新的设备。河源能动性环评环保竣工验收技术指导化工企业办理环评需要多少费用?
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8、组织验收工作组会议,**提出验收组**意见。 9、企业根据**意见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 10、形成终验收报告。 11、终稿送到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实行指导价,从事环境影响咨询业务的机构应根据本通知规定收取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环境影响评价和技术评估机构与委托方以本通知附件规定基准价为基础,在上下2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 环境影响咨询收费以估算投资额为计费基数,根据建设项目不同的性质和内容,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要定额方式计费。不便于采取按估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的,也可以采取按咨询服务工日计费。具体计费办法见本通知附件。当环评中的“危废”实为一般固废时,企业该怎么办?
问题: 对于已办理环保验收的项目,是否适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已办理环保验收的项目,是否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判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亦或《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只适用于未办理环保验收的项目?谢谢,请予以回复! 回答: 已办理验收的建设项目不适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磷化行业企业建设项目及污染排放有关问题法律适用的复函》(环办执法函[2021]513号)有关精神,如建设项目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则项目发生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界定范畴。环保竣工验收公司绿万通检验。深圳低碳环评环保竣工验收价格咨询
现有项目未经环保验收,不得申报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深圳环评环保竣工验收价格咨询
县级以上人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将其前半年完成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材料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告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深圳环评环保竣工验收价格咨询
惠州市万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属于环保的高新企业,技术力量雄厚。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安全、质量有保证的良好产品及服务,是一家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具有环保治理工程、环评批复,竣工验收、排污证平台服务,应急预案、危废回收、,清洁生产、碳排放管理等等多项业务。万绿通环保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走正规化、专业化路线,得到了广大客户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与大力支持。